在廢死聯盟的網站看到他們是這麼寫的:
「...我們知道死刑無法阻止這樣的悲劇,死刑只會吸引對自己人生絕望的人鋌而走險,
造成更危險的結果。」
這個聯盟的邏輯其實很簡單,他們從一些國外的數據當中發現死刑的「存在」和犯罪
率之間的關聯性不高,但是既然關聯性不高,那麼死刑的「廢除」應該也和犯罪率低度
相關。
為了補強論述的破綻,他們開始強調死刑的存在會導致更多的犯罪,但針對這一點,
似乎提不出有力的研究報告可以證明這個觀點,只能鬼打牆式的引用最近的隨機殺人事
件都是因為犯罪者想死卻又不敢自殺,於是希望犯下重罪以被判死刑來證明確實廢死可
望降低犯罪率,然而,犯罪者的心理豈能用記者採訪檢方轉述的東西來證明?
此外,他們另一個立論在於這個社會培育了重罪者,因此負有教化的責任,這樣才是
一個「文明」社會的表現,但是他們卻忽略了一個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其實對這個社
會的法律以及他自己的行為也是負有同樣責任的。
綜合上述,既然死刑存不存在皆無有力的證明與犯罪存有高度相關,廢不廢死應該是
各個國家的法律執行者衡量民情及各種因素後的決策,不是他國或者一些團體可以干涉
的。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美國是美洲唯一還保有死刑的國家,而且賦予各州決定是否保留
死刑的權力(請參考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275/article/2906),
自1970年代以來,在美國公民社會的價值以及維護社會正義都是比維護重罪犯生命權的
更重要的考量點。
因此,台灣廢死聯盟成員只能算是有讀過書,但書沒讀通的一群人所組成;擁抱外來
思想,卻少了思考能力,如何能夠得到所存在社會大眾的支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