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顧立雄律師的廢死觀點,大家怎麼看?

作者: paperbattle (?)   2015-06-03 18:46:23
你   真   的   只   是   比   較   幸   運   而   已!
對! 我超幸運的 我不買刀殺人 超幸運的勒
但我很肯定 至少有一個人 比較不幸運 那就是承受極大痛苦而死亡的受害人
受害人 真 的 只 是 比 較 不 幸 運 而 已!
就只是比較不幸運地被選為目標
就只是比較不幸運地力氣比加害人小
就只是比較不幸運地被抓走
就只是比較不幸運地沒有被人發現
就只是比較不幸運地被割喉
就只是比較不幸運地活不下來
這樣看起來 我發現加害人真的他媽的超幸運的 幹
※ 引述《cattila (cattila)》之銘言:
: 各位魯蛇們中午好!
: 昨天看到顧立雄律師的廢死觀點,有些小小感觸。
: 也許我們就真的只是比較幸運,所以沒去作姦犯科,也沒去殺人。
: 看完顧大律師的文章之後,各位魯蛇們還會認為死刑是唯一解嗎?
: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5-06-03 18:47:00
ㄋ沒FB可以貼ㄇ?
作者: hugh509 ((0_ 0))   2015-06-03 18:48:00
現在討論廢死沒意義,因為廢死要等到10點後才會大量出現一個八卦版,兩個時段不同種言論~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06-03 18:48:00
所以你要說的話就是受害人很不幸你很幸運是嗎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6-03 18:50:00
有些人買刀選擇烹飪 有些人則選擇殺人 人要為選擇負責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5-06-03 18:50:00
顧的論點其實就是社會制度改革到更公平,跟廢死無關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6-03 18:52:00
說白了就是不可能 太過理想化了 所以台北市長是柯文哲而不是他...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06-03 18:53:00
還是選擇論阿,你有足夠理性智識能不做出失控的行為所以你很幸運啊,後害者是完全的不幸運不用爭議加害人的理性智識不足夠所以做出不容於社會的行為所以必須付出代價,也就是刑罰
作者: kaifrankwind (大師兄)   2015-06-03 18:55:00
理性智識不夠都是他自己的問題?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06-03 18:55:00
那加害人的理性智識不足夠是幸運還是不幸運?還是你認為誰管你加害人理性智識不足,你自己選的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6-03 18:57:00
這樣的話會回到最基本的問題 理論上來說 經過國民義務教育 加害人應當會能夠理解是非對錯 - 至少不能殺人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06-03 18:58:00
一樣人生父母養你要變成殺人犯怪你自己啊對那是智識方面,我認同你說的,可是在心理上的缺陷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6-03 18:58:00
然而到目前為止的加害人 大多都已經有國小以上學歷了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6-03 18:59:00
在社會規範上的理解不會有問題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06-03 19:00:00
而且一樣米養百樣人,你不能說因為有國民教育的存在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6-03 19:00:00
錯了 有心理學者證實 犯罪可能是天生的 然而教育能改變這點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6-03 19:03:00
我沒這麼無聊在抓錯字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06-03 19:03:00
犯人的手法很兇殘,很令人無法忍受是真的我也不會說什麼你我都推了一把啦,不過就是他的缺陷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6-03 19:04:00
照你的觀點來說 有些人就是沒救了 根本不是社會的問題而是他本身就沒救了、他天生就會殺人?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06-03 19:04:00
導致他的行為,那是否要無視那個缺陷去將它處死所以對於沒救的人要隔離之還是要殺之啊...而所謂的沒救了是因為現在的技術知識沒辦法去救還是說真的是完全不可能救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6-03 19:06:00
你這觀點是我看過廢死裡面比較特別的 那這樣問題就會到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06-03 19:06:00
這個也很有的爭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06-03 19:07:00
應該說,沒救的人的行為,一定要付出代價,可是那個代價,是不是要考量他的缺陷啊~要出門了,有機會再說XDDD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06-03 19:08:00
在他已經犯罪的前提下 又不可能改正 我想不出不能給予他應有的代價的理由我也要吃東西了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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