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debaran (一直走)》之銘言:
: ※ 引述《mydick30cm (我愛念書)》之銘言:
: : 小魯不是念法律的
: : 所以不列入計算
: : 可是阿
: : 好像念法律系的人
: : 反而會支持廢死耶
: : 會說 憑什麼剝奪人家的生命權
: : 憑什麼去審判別人
: : 小弟認識112 119 123 法律的朋友都是這樣認為耶
: : 都覺得大眾這些外行人噬血 盲從 什麼都不懂
: : 廢死是值得思考的 是比較文明的
: : 為什麼會這樣啊
: : 有沒有法律系的可以解釋一下阿魯我的困惑
: : 有沒有八掛?
: 本魯是唸法的,但是因為很魯,不跟你講那些高來高去什麼生命權
: 什麼應報、嚇阻、教化,都不談,聊基本兩個點就好
: 司法有極限,根據強者我朋友現任法官的說法
: 司法的極限在哪裡?
: 「比較高的人墊腳尖就可以碰到了。」
: 司法無法避免誤判之外,台灣的執法人員素質你沒遇過根本不能想像
: 警察的筆錄、偵訊用誤導、引誘或者違法的方式進行是家常便飯
: 檢察官最喜歡的手法就是用證人身份傳你
: 套到要用的內容了你把你轉被告,任何基於被告的權利你都不能有
: 大部分人聽到只會覺得甘我屁事,我又不是被告
: 這就是有趣的地方
: 所有的冤獄、冤死,都是在所謂「罪證確鑿」下執刑的
: 更有趣的是什麼,前面講的 任何違法程序得到的證據
: 你以為會跟美國電影一樣有「毒樹果實原則」,違法程序得到的證據不能用?
: 錯!
: 基本上法官只要「權衡」一下,想用就用
: 司法警察人員、執法單位的違法根本不鳥你
: 司法不能避免誤判是一回事,而科學鑑識同樣也不能避免誤判
: 講到這邊就好,不要談廢不廢死,談支不支持死刑制度留存
: 兩個問題
: 「你本人或你至親好友願不願意作為司法誤判的犧牲,當作留存死刑的基礎?」
: 「你有沒有懷疑過司法、覺得法律很爛、罵過法官恐龍?」
: 補充一個,跟中國簽的司法互助協議
: 只要拿中國公安的筆錄跟中國法官的判決,就可以直接槍斃台灣人
: 不用補強證據、不用另外調查
: 為什麼?
: 因為法官說:「中國的司法已經很健全了~」
"所有的冤獄、冤死,都是在所謂「罪證確鑿」下執刑的"
我想請問,扣掉杜氏兄弟以後,最近有多少冤獄跟冤死?鑒於最近鑑識科學的發達,不但
減少冤獄和冤死,還讓不少案件翻案。
我想反廢死和要求司法審判公正透明互不衝突吧!臺灣的司法審判如果引進陪審制度,並
改革調查程序,應該可以減少冤獄甚至冤死,當然完全避免是不太可能。
而廢死只能解決冤死,若要解決冤獄,我看就只能直接廢罪了。
還有,我反對臺灣跟支那的司法互助,先說清楚。
作者:
vbox (小孩)
2015-06-04 10:55:00杜氏兄弟的命就這樣被扣掉了 引進陪審制度會減少冤死?
作者:
axiz711 (埃西å°ä¸ƒ)
2015-06-04 10:56:00廢罪不合邏輯,太極端了吧
作者:
csiace (CSI)
2015-06-04 10:56:00的確如此!!
我比較好奇的是 冤案的機率在幾%以下廢死會同意有死刑?
作者:
paladin90974 (èŠæ¨‚ä¸ãƒ‘ラディン)
2015-06-04 10:58:00冤案要零啪才可以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4 10:59:00四樓 就算趨近於0 他們依然不會同意死刑 理由伯很多的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04 11:01:00就算有人死復活的科技或者時光機他們也不會同意死刑啦
總該低於某個數字等同零減出吧?或在error bar內?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5-06-04 11:01:00如果冤獄 發生在你身上你做何感想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5-06-04 11:02:00講鄭捷該不該死就會跳針江國慶,老招了,依廢死的概念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4 11:02:00果然廢死會拿反廢死的將心比心來說嘴 如果是你遇到遇到冤獄跟遇到隨機殺人 在台灣不知道哪個機率高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5-06-04 11:03:00是終身監禁有假釋機會,因為他可能改邪歸正,至於如何判定,這時心理鑑定又可信了,或說誤判也應被接受了
作者:
zinor (齊納)
2015-06-04 11:07:00反廢死就是會一直腦補廢死沒說過的事情再拿來攻擊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4 11:09:00原來廢死沒說過 冤獄如果是妳本人遇到怎樣怎樣的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6-04 11:15:00被犯人殺的可不只五十人
作者:
miss32 (土城吳彥祖)
2015-06-04 11:15:00冤死在何時?知道冤死在何時?現在是何時?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5-06-04 11:17:00冤死是你說的,有幾件是抓到新犯人事證明確是冤死?
作者:
gomi (勾億郎)
2015-06-04 11:19:00被殺人犯殺的人不冤 被判死刑的人才冤 <== see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5-06-04 11:20:00廢死令人討厭的一點就是直接把疑案打成冤案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4 11:21:00其實依照他們所學這樣沒錯 既然不能100% 就是..
作者:
ukalm (我回來了.....爆出來追查)
2015-06-04 11:23:00人家講江國慶,你們就講鄭捷,你講鄭捷,對方不能講江國慶?這兩個案就是兩個極端且對立的啊
作者: king38538 (Dan) 2015-06-04 11:27:00
若是犯人被判無期,後來評估不會再犯,假釋放出來又殺人怎麼辦?廢死能保證機率是0%?如果這麼容易冤死,蘇健和那幾個早就死了,沒有關鍵證據,就算判死一樣可以平反!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5-06-04 11:35:00難怪法律會唸到無法跟一般民眾認知常識接軌,長見識了要講江國慶可以,社會大眾普遍接受誤判死可用國賠彌補所以江國慶案是要追責當初判錯的軍官,而不是變成要廢死現在換講鄭捷了可以嗎?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6-04 11:51:00我覺得你順序用反了,應該是司法機構先改善後,民眾再開放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