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
不宜廢死? 民團:台灣人文素養、法治精神不足
台北文化國小割喉案引發外界關注廢除死刑議題,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協會3日上午至立
法院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會後,協會理事長趙惟漢受訪表示,廢死不符合台灣人民的期
待;副理事長劉承武檢察官也說,台灣目前人文素養及法治精神不足,應維持死刑,才能
遏止無辜人士受到殺害喪命。
劉承武說,台灣目前人文素養及法治精神不足,且目前司法官又被公民與政治人權公約第
6條「綁住」,造成若不是最重大犯罪情節就不得判死刑,變成變相鼓勵殺人。他舉例表
示,台南湯姆熊殺童案一審判無期徒刑,報章雜誌就以「果然沒判死」作為標題,「這不
就是鼓勵繼續殺人?」
劉承武指出,犯人即便被判無期徒刑,25年後可以假釋,且更生保護會會提供工作、補助
金,甚至養他一輩子,「被害人會死不瞑目」。因此,被害人人權協會此行要向立法院提
出,要增訂刑法271條之1,明定5項包含隨機殺人、殺害兒童、強盜殺人與殘害人群等符
合「情節最重大之罪行」,希望立院能修法,讓日後法官可以審酌,不然「民心、軍心、
警心會同時低落,造成國家存亡問題」。
劉承武也強調,死刑是所有犯罪成本中最高的刑罰,10年來,擄人勒贖撕票案件數下降,
就是因為撕票會處死刑,現在因為憂鬱症風行,讓隨機殺人案增加,若能將隨機殺人定義
為最嚴重犯罪、處死刑,就能防止無辜人士喪命。趙惟漢也認為,廢除死刑不符合台灣人
民期待,社會上殘暴案很多,若沒有死刑影響會很大。
此外,媒體報導,法務部正研擬將電子腳鐐擴大應用,將酒駕、家暴等納入管制,對此,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上午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表示,電子腳鐐只是監控行蹤,是否有效
還在評估當中。
不過,趙惟漢則說,除了慣性酒駕應有另外的處理方式,他支持擴大應用。劉承武也認為
,若有暴力、侵害人身體、自由,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就應該以預防性目的,擴大使用電
子腳鐐。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6-03/6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