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附帶決議/中國船行經禁限制水域 限

作者: MafuyuShiina (椎名真冬)   2015-06-06 09:02:21
立院附帶決議/中國船行經禁限制水域 限縮為金馬地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86939
自由時報
〔記者陳?軒/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處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決議退回交通部的更正條文,並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交通部修正為中國船舶行經台灣地區禁限制水域範圍,限縮為金、馬地區禁限制水域。
交通部原先增訂,運送客貨的船舶航經台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入出大陸地區直航港口,所經航路或航道,交通部得依實際需求,會同有關機關劃設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船舶應依公告的航路或航道航行。
立法院交通、內政委員會聯審時,立委即質疑,許可辦法的修正案,違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由於兩岸條例對於中國船舶進入台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採取「原則禁止、例外許可」,交通部的提案根本是企圖轉變已延續廿四年的國家政策。院會昨依委員會意見退回交通部更正,並通過附帶決議,將運送客貨船舶行經限制水域範圍,限縮在金門、馬祖地區;若航路或航道航行者違反規定,交通部應立即令其改正,情節重大者,應立即廢止許可,自廢止日起三年內不受理申請許可。
交通部航港局長祁文中日前已表示,交通部將報請行政院依立院的意見修正。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5-06-06 09:13:00
呵呵 大家跟我一樣都看不懂? 0RZ.... 我不敢歧視文組
作者: homeshawn   2015-06-06 09:17:00
所以台灣週邊不是限制水域嗎?這作者的國文老師會哭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06-06 09:40:00
本來就有限了,空心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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