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長官腦袋真的很死,本人任職某公家單位,
手邊有個例行性的工程案,是維護公共設施的,
只要公共設施有毀損,通報送到我這來,
我上個簽長官核准我就可以直接找業者來維修,
因為這類都是小額採購,不用上網公開,所以流程一向可以走滿快的,
但前陣子因為下雨太多,設施損壞率比過去高了,
通報的案子也多了,我連一個禮拜上了三張維修簽,
居然被主計一次退回來,
要我併案上網招標!理由是維修時間點太近,我有圖利廠商嫌疑!
x的,阿就真的壞了啊,而且我怎麼知道送了一件以後,隔天又會跑出一件,
我怎麼圖利啊,x
要知道,這本來是可以跑很快的案子,如果要上網招標,
還要擬契約書,還要廠商審核,如果沒有廠商來標我還會流標,
到時還不是又要個別找廠商來議價,就光中間這個招標流程起碼要一個月,
原本一個禮拜走完的東西要變成四倍時間,那何必多中間這個流程,
我跟主計盧了半天,我們科長也去講了,後來鬧到政風處,
政風才出面幫我解套,要我另外兩件壓一下,
先跑一件,等決行了再下一件......
有時候真的覺得.....上頭人腦袋真的不知道在幹嘛....
※ 引述《nonoway (Wei)》之銘言:
: 蘋果
: 記分局長申誡 柯P拒簽:沒有電玩如何取締?
: 台北市大同、文山一及文山二分局,過去一年查緝電動玩具績效掛鴨蛋,台北市警局擬依「取締電玩不力」懲處三個分局的分局長申誡一次,不過2度呈報台北市長柯文哲批准,卻遭到柯P打槍,理由是「轄去沒有電玩店,那來電玩取締績效」,稱這種不合理的懲處,他不會批准。讓市警局承辦人員夾在市長和警政署間很為難。市警局表示,市長的想法認為可以理解,但按照警政署規定未達到標準值就必須處分,分局長就是得按署規定處分。
: 市警局指出,台北市原本有12家電玩店,目前剩下9家,多數集中在萬華、大安、中山及松山4分局轄內。而警政署也了解台北市轄內的電玩店逐漸減少,已經將查緝電玩店績效標準值,降到14件。但取締電玩店是警政署長期防制警風紀重點工作,且為考量某些分局轄內沒有電玩店,所以只要各分局查緝電玩店績效不掛鴨蛋都可以過關,但現實狀況是台北市大同、文山一和文山二分局轄內就是沒有電玩店,市警局的規定也毫無變通,堅持要處分3個分局長的分局長。如今柯P拒絕為警政署背書,因此分局長懲處案仍擱在市警局。
: 一名中階警官說,電玩店一直被警政署列為最易產生警察風紀重點誘因處所,所以長期都有查緝電玩店工作績效考評,台北市警局前年達成率是150%A9名分局長被記嘉獎,2分局長不處分,3分局長未達標準值被記1支申誡。柯P現在拒絕處分「取締電玩不力」的分局長,警員盛讚柯P「有是非,會變通。」並嘲諷警政署:「那些長官腦袋不知道裝什麼,甚麼都按規定,就知道處分。」(張芳榮/台北報導)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06/623987
: 達成率是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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