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律人怎麼唸法律就變了?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5-06-07 00:35:07
※ 引述《ericbaker (baker)》之銘言:
: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 有趣的是廢死常常拿有死刑的國家犯罪率沒有顯著降低
: : 或者是廢死之後犯罪率沒有顯著提高
: : 卻從來沒有拿出某國或某地廢死之後犯罪率(尤其是重刑)有顯著降低的數據出來
: : 換言之
: : 如果說殺掉該罪犯對於社會沒有甚麼幫助
: : 那麼不殺掉該罪犯對於社會也是一樣沒有"任何幫助"
: : 那麼,廢死要作甚麼呢?
: 廢死對我而言的用意就是國家不殺人,僅此而已
因為人性本惡,國家可以殺人,這是戰爭的合法性。
: 用一個不剝奪人的生命權之方法來達成評價罪犯的目的
世界人權宣言的目的是避免社會主義與納粹思想,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
社會主義者與納粹黨都曾沒有宣戰就殺人。
另外,"以不剝奪人的生命權來評價犯罪"是說理不清的意見,
評價犯罪是因,決定責任是果。
: 現行的方法可能是終生監禁不得假釋
如果不承認人性本惡,這只是空談。
: 但在社會沒有共識下就廢死絕對不是一個好的方法跟結果
: 說實在,如果明天就用終身監禁的方式來取代死刑
: 我想我應該就沒辦法參加月底的期末考了
: 我認為廢死的價值並不彰顯於是否降低重大刑案的發生
: 而是認同國家不應該再以取走人命作為評價不法行為的作法
: 這算是廢死對社會的幫助吧
許多反對死刑的人竄改世界人權宣言的本意,
世界人權宣言的正確意義是任何人都不能殺人。
因為這是 神給我們的律法,
而不是被社會主義者竄改成為"將國家當成敵人"。
而社會主義者更想消滅宗教,
這樣社會主義者才可以自由地殺人。
[del.]
: : 首先,要判一個人死刑,在台灣僅有相當少數的罪刑可以
: : 沒有批評政府者死的法條
: 對於左派激進分子而言,他可能在批評政府
: 但是行為被法院認定是以暴動方式顛覆國體
: 或非法變更國憲而被論以暴動內亂罪
: 參照刑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可處死刑
: 這樣也算是批評政府者死的一種態樣吧?
舉例錯誤。
正確的例子是當社會主義者發動暴力革命時,
政府是否應以第101條第1項處以死刑。
: : 如果今天政府發瘋要屠殺人民
: : 不留著死刑,他照樣可以透過修法重新訂定出來
: : 甚至不修法,直接幹你也拿他沒轍(世界各地的軍政府都這樣幹的)
: : IS佔領區,他們要殺人,IS有必要透過死刑嗎?
你把各國合法政府與IS叛亂團體混為一談
: : 所以,廢死是否有辦法確實的阻止未來可能發瘋的政府濫殺無辜?
: : 抱歉,效力是零
: 同意此段,發瘋的政府不會因為原來廢死與否當作要不要任意殺人的標準
社會主義者將政府或國家當成敵人
而你們也相信這個謊言
[del.]
: : 請修訂救濟制度與承審制度
: : 死刑只是一個判決結果
: : 有沒有死刑,救濟制度與承審制度爛
: : 照樣有冤獄會出現
: 修到天荒地老都會有冤獄!
: 法律不是公式,不但因為法律是來規範人的
國內學者認為法律是科學公式,
但歐美信仰基督教的學者認為法律是宗教的產物。
如果你對此有疑問,
可以詢問國內法律學者的宗教信仰。
: 更因為解釋法律者為人而非電腦
因為人性本惡。
XXXX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5-06-07 00:40:00
中肯 看到一堆天使說我就快笑死了
作者: HamalAri (哈馬‧阿里)   2015-06-07 00:41:00
戰爭不一定合法,比如敘利亞目前主要四個政權/聯盟間只有反政府軍和庫德族比較沒問題政府軍顯然是很嚴重的戰爭罪,IS 則是恐怖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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