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完全搞錯一點。你也可以抽並不能作為公平的理由。
如你所說,替代役本意為
替代役就是因為有特殊專長或者體能不好
但是如果有人並沒有以上情形卻可以服替代役,不論是否人人都可以抽,這種機制和受益者都是不公平的
舉例來說,如果收稅不是按稅法收而是抽籤,王雪紅抽到免稅該她爽,22k鄉民抽到繳稅賣褲子也要交500萬
你認為這種人人可以抽的情形可以算公正嗎
※ 引述《super223351 (烏龜)》之銘言:
: 先重申一次,替代役不是兵
: 而是廣義的公務人員
: 所以一開始拿兵的標準去衡量就不對
: 底下不乏有草莓兵、我當年之類的推文
: 首先替代役就是因為有特殊專長或者體能不好
: 才會擔任替代役,自然業務跟兵是不同的
: 台灣人的陋習之一,就是看不得別人好
: 不去想著為何這個人能表現這麼出色,而是想著為何他沒有跟我一樣爛
: 為何他可以當替代役,為何他沒有跟我一樣被操
: 全部都是齊頭式平等的概念,但是社會不就該著重於實值平等嗎
: 有的人當要職,薪水就是比較高
: 你總不能要求所有職業都齊頭式地,薪水跟做業務的都一樣吧
: 為何不去問醫生你怎可以吹冷氣,為何不到街頭跟勞工一起鋪水泥?
: 同理替代役與國軍就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 今天酸民應該想想,為何要酸?是不是因為相對剝奪感?
: 那如果剝奪感有了,應該想辦法填補他,而不是一天到晚挖別人的填自己的
: 軍中也該殺雞儆猴,不要再官官相互
: 該判刑的就判刑,還死者一個公道,人家孩子一條命就沒了
: 補充:有人說有的替代役體能就好,怕被操,但是替代役就不是兵
: 為何要被操?
: 至於抽到躲兵役,那就是命運,有的人天生家裡有錢
: 有的就是窮,一切就是命,你可以停下腳步一直靠邀人,也能認真打拼
: 未來成為有錢人
: 最後希望死者安息,大有可為的青春就這樣消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