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放腦壓監測器,醫師判賠3341萬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622262/print
沒讓老夫婦穿救生衣,義消判刑4月賠600萬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609/518342.htm
那請問一下,錯判導致冤獄的法官會怎樣呢?
丟工作還是扣薪水?
喔,有枉法仲裁罪是吧?
第124 條. (枉法裁判或仲裁罪).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
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
可是只能適用在「明知有罪,故意判無罪,或明知無罪,故意判有罪。」
那不知無罪,然後判有罪;不知有罪,然後判無罪會怎麼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