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ftmax (無)
2015-06-21 13:04:11※ 引述《hiimlive ()》之銘言:
: ※ 引述《posen2012 (posen)》之銘言:
: : MO遮蔽之亂
: : 我想說昨天八卦鬧一天差不多就夠了
: : 想不到今天打開八卦板
: : MO還在鬧 害我又浪費一篇問掛
: : 我覺得應該也差不多了
: : 作者應該出面道歉了吧?
: : 如果說今天你是這程式唯一的使用者
: : 你怎麼亂寫都沒差
: : 但今天你有一百萬用戶
: : 簽名檔屬於用戶著作
: : 強制剝奪用戶瀏覽文章的真實資訊
: : 難道不需要道歉?
: : 有沒有明明做錯事卻不用道歉的八卦?
: :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5-06-21 13:05:00對不起 我以後不敢發廢文
作者:
gomi (勾億郎)
2015-06-21 13:07:00你只有兩個選擇 1. 不要用 2. 告他 我到是想看看選擇 2最後法院的判決是甚麼
作者:
wwwqaws (我師父的徒兒)
2015-06-21 13:08:00主張自己文章表示權不可侵犯的的確只能告作者ㄎㄎ 有多少
作者:
bestpika (飛影‧忌子)
2015-06-21 13:08:00站方根本不需要管
作者: moto000 (小金剛) 2015-06-21 13:08:00
打電話去聯發科跟他主管講阿
作者:
ppopp (第一次)
2015-06-21 13:09:00給你一塊錢~ 趕快告
作者:
gomi (勾億郎)
2015-06-21 13:09:00下班時間開發與工作無關事務 聯發科要告他甚麼?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06-21 13:11:00我也想看正義的鄉民告mo ptt的作者 這樣應該會容易釐清?
作者:
arm370x (這年頭不能什麼都三倍速)
2015-06-21 13:12:00是請公司慎重考慮職員品德問題。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5-06-21 13:12:00▲▲滯台打狗人家族都在對岸掏空台灣的人富二代挺mo XD
作者:
gomi (勾億郎)
2015-06-21 13:14:00人家是作奸犯科 殺人放火? 這哪有甚麼品德問題
作者:
WuDhar (was eliminated)
2015-06-21 13:15:00真的扯,手遊營收霸主pad也不會說這樣的話一個寄生在ptt的看圖軟體可以屌成這樣也不容易
作者:
phz100 2015-06-21 13:16:00大決:有種就告啊
作者:
gomi (勾億郎)
2015-06-21 13:23:00我也是轉JPPT 不爽用就轉軟體 脫褲子道歉或是告老師 根本就鄉民進來看熱鬧
作者:
Luckyo (Q我拿夠麻吉100元)
2015-06-21 13:31:00已轉Jp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