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陳請 00黨立院黨團為匡正國營事業盲目追求數字績效,背離法令與應為企業經營
之責任標竿暨罔顧憲法所賦予員工人格權之法益,懇請 貴黨重視侵權枉法現象,並釐清
中華郵政應以服務為目的,應或營利,以符合國家法制案。
說明:
一、 依郵政法第一條為健全郵政發展,提供普遍、公平、合理之郵政服務,增進公共利
益,特制訂本法;本法未規定者, 依其他法律之規定。依據本法之立法精神,應已明確
制訂為增進公共利益,合先敘明。
二、 中華郵政於民國92年改制後,侷限於政府與大院績效要求,故造成12年來經營者迷
失於郵政法立法精神與社會責任之兩極(難)。致衍生血汗郵局事件頻傳,而已非詭辯之術
可以掩飾;這事件另多次承大院交通委員會關切並承立委諸公暨勞動部勞檢確認已無庸置
疑。若再加上媒體所載大湖事件與眾多過勞死傷案例,足可檢驗血汗為真。
三、 承前項,過勞,血汗非但已屬郵局的專有名詞外,更彰顯台灣負面形象的罪惡表徵
。政府已然站在與人民、社會的對立面;當今日我們一群摯愛郵政並牽繫國家永續發展與
人民應擁有憲法所保障的人權而走上難以回頭的街頭運動時,已證事態之惡,環境之險。
我們雖人單力孤,卻懷有無畏情操,為扶正社會價值與信念,及向所有關心郵政領域者傳
遞一個信息;國營事業帶頭違法,已嚴重地傷害台灣的價值-真誠。我們一直以為當社會
賢達與普羅大眾都密切關切國營事業的血汗事件頻見於媒體時,更應該選擇勇敢的站出來
與社會同在,即使可能會有被報復的陰影,但我們相信唯有作為且義無反顧地挺身力求改
變,方能讓真相浮世。
陳情訴求:釜底抽薪以朔本正源之政策殺人,被扭曲的數字
一.請釐清中華郵政經營方針與標的:
CostDown為當下台灣企業文化,更是國公營事業經營者師法之宗。見諸勞權不彰,人民政
府互信蕩然,勞工企業之對立,實為傲慢下的速食文化所致。
數年來,郵政事業屢被爆料,血淋淋地掀開不為人知的醜陋與黑暗面,雖各階層施壓管束
或力求改善的措施交錯且未曾中斷,但卻難有人性化下的改革,究其因,除因互信基礎早
已破壞殆盡,最低保障勞工權益的勞基法被束之高閣外,主要的源頭,個人以為政府(立
法院)的績效目標管理與國營事業的社會責任混淆下所種下的惡因。
國營事業,以追求利潤之營利為目的呢?抑或是,服務?中華郵政人員流動率的攀升,雖
一再有一年兩試的招考,仍難留下人才,反徒生怨懟;這就是反射對國家體制的仇恨。而
這現象,能全歸咎於經營者嗎?這不是假議題,而到的該真心面對核心問題的時候。社會
氛圍下暗潮洶湧的仇視與不安,或真有席捲剩存的求安之意-當沒有希望與不再在乎時。
如太陽花霸占立院與公署的學運,已有星火燎原之趨,是誰之過,是誰受害呢。
二.放寬虛妄狂傲的員額控管政策-人非機器之國安隱憂:
『員額控管政策』是一切禍端的延伸,且是失業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元素。到底已改制為公
司化,且追求服務的中華郵政,應承受政策的盲點或剿殺嗎?近年來,所發生的『食安』
、『公安』、甚至『國防』等事件,到最後的檢討報告,不都是因輕忽業務與安全辦的民
粹下的產物嗎?不都歸咎於人員被極端裁減所致嗎?而健保虧損,家庭安定,治安敗壞、
社會安全基石崩毀,不也因而衍生禍延嗎?
翁董事長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一直不願面對的真相。這部分,最起碼是基層的最大公約數
。勞逸不均的存在是事實,但不是關鍵。郵工們無法理解翁董在立委諸公善意做球下仍未
鬆口『人員不足』四字的迷思,真有萬鈞之重嗎?
每當看到中華郵政答覆大院的政策辯護書,身為郵人的我們,不知是公司故意『藐視國會
』,抑或是在掩護萬鈞壓力下的績效評核,而不得不玩弄文字遊戲;這又是被誰逼迫下的
無奈呢?
最保守估計郵差的平均工作時數,每天9-12小時以上起算,甚至更長的時間,這還不夠嚴
重嗎?養兒育女都成的奢談,這已是『國安問題』。
三.郵資調整-以國家資源補貼企業暨DM郵資透明化:
中華郵政已24年未曾調整郵資,卻得面對萬物皆漲,唯有郵資不漲下的經營窘境。為完成
政府與立委諸公所交付在現有經營環境條件下極度不可能的任務,經營者幾乎是赤手雙拳
面對績效壓力,故能運用的手段與工具,除的血汗、血汗、還是血汗。當下的勞權,極似
18世紀。而繳庫佰億(含稅賦)的模範企業,竟是如此不堪。而始作俑者應已昭然若揭。
身為郵局的一份子,我們更觀察到郵遞的使用者,因資訊化下,早已非升斗小民,而是企
業家的大量函件與商業DM;郵局經營的矛盾實已向資本家傾斜。故時苦於是以服務為本,
抑或,績效。而服務,是不計成本,抑或,圖利,或是移轉財富。如大企業DM交寄的折扣
,如PC home的快捷服務,如蓬鬆物(枕頭,棉被)郵資,被『普及』二字而刪除的漏損。
取得郵資不能調漲的黑洞,而獲取超額補貼的企業,有將『超額利潤』回歸消費者嗎?有
安定物價嗎?沒有。只是賺取更多的利潤,炒房,炒物價、、、,再把責任歸咎於政府的
『油電雙漲』。郵資行全民補貼企業,已有圖利財團之譏。故於此刻,立委諸公更應力拒
來自於企業的壓力,要求郵資透明化的政策,行全民之力監督,以防弊。
四.揭弊者保護法之官官相護的一條鞭戲法
公務員適用勞基法與公務員服務法的權益與保護,孰輕孰重呢?當『兼具』勞工身分的國
營事業員工,依據道德與良知檢舉,而被報復之同時,卻得單獨面對官僚體系的報復,以
致噤若寒蟬,導致弊端叢生;社會安定基石動盪。故,雖勞基法已於今年創立『揭弊者保
護法』之精神,卻侷限於勞基法。就所謂公務員的權益保障,各機關所設置『人評』與『
考成』委員,甚至是考試院之保訓會,亦淪為捍衛權力者的工具。事實上,公務機關之公
務員身分者?他們的權益與法定義務是無所依靠了。唯有政治清廉,方為台灣前程之唯一
出路。但清廉,何其遙遠;唯有效世界先進各國制定『揭弊者保護法』為工具,以有效規
範與防杜。
宣言:
我們深知沒有再怨天尤人的權利,唯有運用我們最卑微且最後民主制度下的武器-『選票
』自救。我們將在總統大選時,放棄意識形態與個人信仰,積極投入組訓,我們要團結郵
工所有的力量,讓世界看到我們求生的意念,且誓不再做政黨與工棍的工具,運用我們最
後的武器,求生存。
天祐台灣 法護勞工
一群為公司永續與勞工尊嚴的郵政工會代表(會員)
0624請願行動委員會敬1040624
聯絡人:陳廣志0958369730 吳國財0937695519
致 立法院
民進黨黨團 台聯黨黨團 國民黨黨團 親民黨黨團 (依筆劃) 高金素梅委員
交通部
陳情書
中華郵政工會全台代表(會員)
0624請願行動委員會敬1040624
聯絡人:
陳廣志0958369730
吳國財093769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