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7月起 汽機車行駛抽菸 3.5M有人就罰

作者: ILOVEWAVE (^_^)我愛波(>ˇ<)   2015-06-26 21:12:40
蘋果日報
7月起 汽機車行駛抽菸 3.5M有人就罰
癮君子要小心了!7月1日起,汽機車駕駛行駛或停等紅燈時,只要點菸、抽菸、亂丟菸蒂
,煙霧或菸灰影響3.5公尺範圍內用路人和其他車輛,將罰600元罰鍰,但汽車車主若關窗
抽菸則可免被取締,行車紀錄器也能舉發開罰。
7月起多項交通新制將上路,交通部表示,7月1日起,汽機車駕車時抽菸或點菸,灼傷後
方用路人或影響他人視線,造成不適,影響行車安全,將可開罰600元;另併排停車也將
加重罰款,從600元到1,200元罰鍰,提高處罰2倍至2,400元;汽車行駛高、快速公路時,
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或輪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之罰鍰,由原先600元到1,200
元提高至3,000元到6,000元;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
車者,若佔用合法停車位,罰3600~10800元外,將可吊離拔牌;機車考照筆試題庫從634
提暴增為1606題,考試的題目也將從40題增為50題,恐變難考;高鐵也將開賣「新制記名
」回數票,背面加印旅客照片,舊款9月起停用。
警政署交通組科長劉振安坦言,多項交通新制中,汽機車駕車時抽菸較難取締,因此已明
定取締要件,包括汽車駕駛人在開窗時或機車駕駛人駕車時,若手持香菸並點燃吸食,只
要影響周邊3.5公尺範圍內用路人和其他車輛,將可取締,另駕駛人停等紅路燈手持點燃
香菸或吸食也影響週邊3.5公尺內停等車輛,同樣也將取締,另駕駛人若隨意丟棄未熄滅
菸蒂也將是取締目標,除了警方將在路口現場取締外,民眾也可舉證包括用行車紀錄器或
錄影,但行進中車輛則不可持手機拍攝。
劉振安強調,3.5公尺影響範圍僅是原則取締標準,若民眾車輛停等在3.5公尺外仍受到影
響,騎士有揮手揮散煙霧動作,只要有畫面證明,違規車主仍會被取締開罰。
警政署也指出,併排停車取締,若車主在車上會先勸離,若違規行為超過3分鐘,將可取
締開罰,若車主不在車上,則可馬上取締,不需等違規行為超過3分鐘。(李姿慧/台北報
導)
http://goo.gl/b0bMCA
作者: sakurak0   2015-06-26 21:14:00
作者: kkman321 (風與葉擦身而過)   2015-06-26 21:14:00
才罰600 太低 起碼要3000
作者: tph628 (Pei)   2015-06-26 21:14:00
也就是說 只要看到有人抽菸 先揮手再說
作者: gdgy   2015-06-26 21:14:00
要罰 350萬? 太好了!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5-06-26 21:15:00
怎麼不直接判死刑?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5-06-26 21:15:00
最好敢抓啦 警察根本就部會管你
作者: byzantines (公爵親衛騎士)   2015-06-26 21:16:00
死刑
作者: Rocks5566 (5566最棒棒>//////<)   2015-06-26 21:17:00
希望檢舉達人趕快多檢舉一點
作者: gn01948540 (阿肥)   2015-06-26 21:18:00
德政別再說,kmt沒做事了
作者: CCNK   2015-06-26 21:18:00
那插煙+排白煙呢
作者: halusai ( )   2015-06-26 21:20:00
幹 桃園區行車記錄器準備好了 你們這些菸屎準備罰到翻天!
作者: wei771988 (HAHA)   2015-06-26 21:20:00
才600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5-06-26 21:21:00
我建議抓到就鞭刑 這樣才會怕
作者: pkjkimo (kj)   2015-06-26 21:22:00
政腐只會作收錢罰錢的鳥事~貪贓枉法的爛官都在外面生小孩
作者: halusai ( )   2015-06-26 21:23:00
生小孩至少不會讓別人得癌症 根本就不當比喻
作者: feijinjin (阿妮)   2015-06-26 21:24:00
讚,騎車可以不用再吸二手菸了。
作者: qq251988 (皇民)   2015-06-26 21:24:00
警察看到沒安全帽都不太想理了......
作者: halusai ( )   2015-06-26 21:25:00
民眾自已就可以錄影檢舉了 不用勞煩警察大人
作者: keans0785 (中壢要潤)   2015-06-26 21:30:00
等紅綠燈時,汽車侵入機車等待區,也可檢舉。
作者: ORK   2015-06-26 21:33:00
日本是在馬路上圍一區當吸煙區
作者: momolo2000 (氣球緩緩升起伴隨著我的)   2015-06-26 21:36:00
加薪台灣勞工的法案沒有,檢舉罰錢的法案馬上就通過?
作者: yumanatu (nai)   2015-06-26 21:38:00
請問哪裡賣機車行車記錄器?我要天天檢舉菸蟲
作者: akay08 (Ara_K)   2015-06-26 21:39:00
才六百,不覺得太輕鬆喔
作者: Change1224 (沒事兒)   2015-06-26 21:39:00
終於要開始罰了
作者: Lans1002 (藍斯)   2015-06-26 21:41:00
爛政策
作者: sabrina2597 (迷途知返)   2015-06-26 21:44:00
作者: snowday   2015-06-26 21:45:00
如何舉證3.5公尺 這種法是誰審的
作者: alfven (馮小丸)   2015-06-26 21:46:00
除非一半歸檢舉人,不然的話600 根本不會有人檢舉
作者: lover7913 (馬其)   2015-06-26 21:48:00
作者: MRHAUNG (狗瘟摩湯套~夕鶴)   2015-06-26 21:52:00
爽!
作者: Kmmmmmmmmmmt (煙~)   2015-06-26 21:57:00
結果在後面的檢舉人先吃 未保持安全距離 罰單時速 30 到 40 起碼要離 6 公尺以上或者 9 公尺以上
作者: vizjeco (Placebo)   2015-06-26 22:08:00
臺灣還有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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