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八卦版這次風向怎麼這麼亂???

作者: happy27727 (幻玄神)   2015-06-29 19:06:24
八卦版大家當然有言論自由的空間
平常大家都有自己的意識型態 政黨屬性 或是一般鄉民等等
大部分的人都會選擇尊重 我也尊重其他人們的意見
罵一罵 笑一笑 過去就過去了
但這次這件事情 某些言論真的是太超過了
已經違背一般人的良知、道德觀 更不用談一些法律上的責任問題了
什麼時候八卦版變得如此沒人性了 都不怕吃官司?
當你如果有一個認識十幾年的摯友 當時在那個現場發生那種意外
捫心自問 身為他的朋友不會難過嗎 不會覺得有一些些的悲傷嗎?
自己想想如果是意外的受害者 事發當時不會覺得很痛苦嗎?
還要打什麼啊這一定是八嘎窘 潮潮帶妹子去爽 你看這下出事了這種言論嗎?
我們八卦版鄉民能夠做的 就是找出真相 追究主辦單位 陪伴傷者走出陰霾
而不是一直仇女 仇富諸如此類
再怎麼有錢 再怎麼帥OR正 他們也是人阿
我自己躺過加護病房 我很清楚
躺加護病房是與外界消息隔絕的 在裡面是連通訊設備都不能用的
躺在裡面 是連白天還黑夜都不知道的
受那麼嚴重的傷 又不能夠想跟誰聊天就能聊天 只能靠會客時間見面
而且現在這幾天更不適合會客 燒燙傷這幾天在加護病房 對他們來說是觀察期
一點點處理不好就容易引發敗血症 器官衰竭 這是會死人的
這種痛苦 身心的折磨 不是在那邊敲敲鍵盤就可以懂的 多點同理心很難嗎?
現在不要再那邊說什麼跟八卦肥宅認真不認真
我們能做的就是為傷者祈福 祝他們早日康復
創傷後的復健之路非常漫長 非常需要他們身邊的朋友陪伴
我身為那位受傷的摯友的朋友 現在就是希望他撐下去
他的同伴就我收到的訊息 他還沒醒來 拜託他一定要堅持下去
ICU撐過去就沒事了 祝福他們
某些人當然會去查我帳號 你們也一定說我菜比巴 登入才兩百多次
但不代表登入次數少的人 就等同於某些特定人士
八卦版還是有很多好人的 我一直相信這一點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5-06-29 19:07:00
兩百多次 怪不得八掛月來月亂
作者: Alfie ( )   2015-06-29 19:09:00
所以車是前男友開的?
作者: colin810106 (臺灣阿姨王)   2015-06-29 19:09:00
起手式 如果.........
作者: nash5566 (nash)   2015-06-29 19:09:00
推你
作者: KKALI (I am KK)   2015-06-29 19:10:00
如果你朋友如果你家人如果你兄弟如果你親戚如果是你為什麼要一直強調特定言論呢,然後藉此來戰很奇怪
作者: a77942002   2015-06-29 19:11:00
作者: ttb888 (小奶妹)   2015-06-29 19:12:00
如果有人的摯友是阿六仔,那之前不是都被你酸好玩的嗎> <
作者: NANJO1569 (Avatar rules the world!)   2015-06-29 19:12:00
推 什麼時候冷嘲熱諷變成正常的言論了?
作者: myth6818 (DDcoder)   2015-06-29 19:12:00
跟你意見不合就是太超過 恩
作者: diadem1122 (西麻胖子)   2015-06-29 19:12:00
問題就不是我朋友被BBQ啊XDDD
作者: ttb888 (小奶妹)   2015-06-29 19:13:00
你們冷嘲熱諷別人的時候都沒關係唷
作者: nana5205 (跑跑跑啊)   2015-06-29 19:13:00
違背一般人良知?理盲濫情?地圖炮放乾淨點。
作者: myth6818 (DDcoder)   2015-06-29 19:14:00
超不超過都你意見 還會留著沒被桶被砍文的就是板主ok我覺得你這篇太超過 太OVER 應該砍一砍
作者: megxz (黑色疾風)   2015-06-29 19:19:00
陪伴傷者走出陰霾?你誰啊
作者: Rainbow5566 ( )   2015-06-29 19:20:00
可以直接講出哪些言論太誇張嗎? 請直接取出實證被燒傷了很可憐沒錯但是根本就是不認識的人 是在哭三?
作者: gbb03514 (ATO)   2015-06-29 19:22:00
同理心哩
作者: ttb888 (小奶妹)   2015-06-29 19:25:00
還好我一直相信八卦板都是你這種人><
作者: bvckk (廖阿水)   2015-06-29 19:27:00
官司嚇人?要告什麼?為何不忽視相反的極端言論同情歸同情,鄉民也沒理由陪傷者走出陰霾
作者: fifa186 (落葉)   2015-06-29 19:32:00
樓上可以去查法條,這些言論是可以成立毀謗罪的,全和公共利益無關且無實據你們現在說的很爽,被告就不要哭
作者: bndan (seed)   2015-06-29 19:32:00
這不就是傳說中的銅鋰鋅嗎 XD
作者: myth6818 (DDcoder)   2015-06-29 19:33:00
挖靠連告人都出來了 是說威脅告人有沒有觸犯刑法?不合適太偏激違法版規的版主都會處理,自己當啥上帝?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5-06-29 19:34:00
怎說人被燒關我屁事也會被告嗎
作者: anoreader   2015-06-29 19:41:00
威脅告人沒有的確觸犯刑法 請去正確理解恐嚇罪構成要件但有些推文是的確可以告個毀謗 但人家會上來看嘛?
作者: myth6818 (DDcoder)   2015-06-29 19:42:00
恩 我知道了 只是想學銅李星模仿亂扣帽子
作者: anoreader   2015-06-29 19:42:00
的確沒有
作者: livedead (虱森炎出)   2015-06-29 19:46:00
我沒有這種腦殘朋友 結案
作者: elsa6741   2015-06-29 19:47:00
推,為酸而酸的言論真的不可取
作者: wolfking623 (卡比利亞的微笑)   2015-06-29 19:48:00
酸酸就這種貨色別意外
作者: bvckk (廖阿水)   2015-06-29 19:53:00
那我覺得可以告快去告,幹嘛用同理心三個字包裝?某些言論不當,但是說成不同相反就沒同理心是?
作者: king181239 (我是消夜)   2015-06-29 19:55:00
你的一般道德良知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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