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ngo3888 (兔巴哥)》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八仙舞台版影片曝光】塵爆起火球 CO2滅火擴大延燒
: 3.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八仙水上樂園27日晚上舉辦「Color Play Asia彩色派對」發生粉塵大爆炸,釀成
: 自921地震後台灣史上受傷人數最多的公安全意外,最新的舞台影片今曝光。
: 畫面中,舞台工作人員用二氧化碳高壓氣體,將堆放在舞台前方的彩粉噴向觀眾,彩色粉
: 末在舞台前方飛散,觀眾還沈浸在搖滾樂中,但工作人員在噴第三次時,舞台右上方突冒
: 出紅色火光,火勢向右前方觀眾燒去。
: 當時舞台前方地面都冒出火舌,追著正尖叫逃離的觀眾,舞台前粉塵火勢來快去得快,不
: 到6秒就熄滅了只剩零星火頭,但此時舞台工作人員還渾然不知粉塵爆炸威力,竟還意圖
: 用二氧化碳噴射地面零星火頭,卻把原本已沈澱的粉塵攪動起來,粉塵濃度又剛好達到引
: 燃,只要二氧碳高壓氣體噴到地方,就又再冒出一團火球,許多觀眾在第一次火焚還來不
: 及逃離,又被第二波的火勢燒到,痛苦在地面打滾。(突發中心)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29/638153/
: 5.備註:
: 新聞裡有影片,慎入。
各位鍵盤律師
小弟問一下齁
假設那個員工是真的想用二氧化碳滅火
結果造成粉塵揚起反而火勢增強
這一定不是故意,但符合過失的要件嗎?
1.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2. 能遇見其發生,而確信其不會發生
若是最後判過失致死好了,那沒有事前教育訓練,老闆會有連帶相關處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