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一位基督徒的告白

作者: GGMu (優文產生器)   2015-06-30 15:57:53
※ 引述《Novia0923 (慘慘)》之銘言:
: 因為對這篇的部分內容有點不同意見 來回覆一下
: 順便提身為一個基督徒對同性婚姻合法化這整件事的觀點
: 還有一些基督信仰的常見問題
: 文章很長 如果沒興趣只直接跳過
: 而如果有人看到基督徒就要噓的話 現在就可以按2了喔 XD
: 首先我想說 我在半年前都還是力挺同性戀婚姻的
: 我是異性戀  我從來不知道自己在何時選擇了「今天開始我只喜歡男生」
: 所以我知道我們都沒法去選擇自己的性向  也沒辦法選擇去愛誰
: 所以我以前的想法跟很多彩虹頭像一樣
: 既然他們那麼相愛  反正又沒害到人
: 他們想結婚  就讓他們開開心心結婚不是很好嗎?
: 就因為性向不同就不能跟心愛的人廝守一生不是很可憐嗎?
: 一直到現在  我在情感上還是很想支持的 
: 身邊的同性戀朋友都很好很溫柔又聰明體貼  實在很不想看他們難過
: 但現在我已經知道自己不能支持同性戀婚姻
: 而不能支持的原因  分了邏輯跟信仰兩個原因
: 信仰方面稍後再提  邏輯方面的話  
: 大家可能也都看了之前那些 “若同性戀婚姻可以被合法, 其他類型的婚姻為何不行” 等
: 種種討論
: 基本上 如果我們相信「婚姻」是可以被重新定義的
: 那我們就要有心理準備接受其他形式的婚姻
: 因為如果我們現在用某些條件來重新定義婚姻
: 就沒有道理禁止以後的人創造新的條件然後做同樣的事
: 如此一來「婚姻」就可以被無限上綱 因為所謂的「上限」也是可以被重新定義的
: 所以我們現在覺得很詭異很不合理的 都可能會隨著人和時代改變而變成「合法」
: 甚至可以用人類的邏輯將它美化為「真理」
: 而這恐怕是一定會發生的 因為新一代的人永遠都會認為自己比舊時代的人聰明
: 舊時代的價值觀到下一代就變成「古板」「無知」「跟不上時代」
: 而我們都有變成舊時代的一天
: 到了那時 若我們無法接受當代所認定的婚姻
: 就會變成「歧視者」和「Hater」
: 然而 如果我們認為婚姻的根本定義是不可以被重新規定的
: 那我們就要想想婚姻的定義和價值到底是什麼 並hold住那基本原則
: 因為如果那些定義和基本原則被改變 整個「婚姻」的價值就瓦解了
: 所以在不斷思考後 我認為「婚姻」並不只是法律保障的手段
: 並不可以因時代和價值觀的變遷而有所改變
: 那麼誰才可以定義「婚姻」?
: 我認為「婚姻」該由全知全能的神來定義,而不是由人
你這點,我教堂的牧師也是這麼說
但是我又問他,那在以前沒有神的地方
就不存在婚姻嗎?
比如西元前的年度,也沒有神出來定義婚姻?
也沒有耶穌出來行神蹟、顯神事,告訴人們神覺得怎樣是對的
所以西元前人類不存在婚姻關係嗎?
比如基督教尚未傳入中國前,中國人之間也不存在婚姻?
佛教徒也不存在婚姻嗎?
問到這,牧師又惱羞成怒說他要下班了
所以可見你一開始的定義就是錯了
不然你去找一個,沒有人存在的社會,卻有婚姻存在的例子?
我猜你一定也想不到
但是我卻可以舉千百個沒有「神」存在,但是婚姻存在的例子
故可得證『婚姻是由「人」所定義,不是由「神」所定義』
有人才有婚姻
既然你的定義是錯的,後面的文章也就越來越錯了
所以一大篇廢話也沒有討論的必要
: 在開始講聖經對婚姻的定義之前想說 如果有人想真正了解聖經
: 還是要有好的輔助教材和「對聖經有研究的人」的指導
: 而且教材要多於一個作者 指導的人也要大約2-3個比較好
: 最好還可以跟幾個也真正研究過聖經但有不同意見的人討論 這樣更可以激勵自己去重
: 新思考
: 才不會跟我當初一樣 看了幾章就覺得 這什麼東西啦 囧  
: 或是人云亦云 人家說什麼就信什麼
: 所以我也不是說我以下說的就一定是正確的 (我要是知道我一定是正確的那我就是上帝
: 了 XD)
: 不過歡迎 “理性的” 討論與指教 :)
: ※ 引述《eunice0802 (幸福)》之銘言:
: : 聖經裡頭完全沒提到"一夫一妻",
: 聖經裡確實沒有一個句子提到 “一個男人一輩子只能取一個女人”
: 而且事實上確實 如果伴侶死了是可以再婚的
: 我想是因為上帝認為 “人獨居不好”
: 但是創世紀一開始就說到
: “a man will leave his father and mother, and be united to his wife,
作者: raycyrus (QQ)   2015-06-30 15:58:00
他不會回了啦
作者: feather623 (ㄇ ㄚˊ吉兔腦粉)   2015-06-30 16:00:00
閱畢,原po也要下班了
作者: abram (科科)   2015-06-30 16:00:00
要有光 就有光 宇宙大霹靂還沒有地球的時候就有神了啦西元才開始有神 太好笑了
作者: getbacker (工作十年了啊.......)   2015-06-30 16:01:00
omg有句台詞不錯,我只創造了世界,人類創造了宗教
作者: enamor753 (enamor753)   2015-06-30 16:02:00
GG督徒
作者: clst (卡列斯特)   2015-06-30 16:03:00
上帝創造恐龍,上帝毀滅恐龍。上帝創造人類,人類毀滅上帝,人類創造恐龍。恐龍吃男人。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5-06-30 16:04:00
侏儸紀公園名言
作者: raycyrus (QQ)   2015-06-30 16:04:00
不如問問基督徒 八仙那幾百人是做了什麼事需要被這樣試煉
作者: jjh (.......)   2015-06-30 16:05:00
上帝就是外星人啦,原始人看到現代人也會當神拜阿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萌)   2015-06-30 16:06:00
還有一句勒
作者: Shermie (不是我的幸福)   2015-06-30 16:14:00
有些文字就是累積千百年來編寫者們的偏見而成的書籍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5-06-30 16:16:00
八卦就是婚姻制度 忘了是中古那個世紀才確立
作者: Elis1221 (艾利斯)   2015-06-30 16:16:00
你拿時間這個概念去框住上帝這個概念很有問題的好嗎.....
作者: jslinbb (be)   2015-06-30 16:16:00
作者: pipidd (狗狗)   2015-06-30 16:22:00
看來你也只是斷章取意的會友
作者: gungrandpa (槍爺)   2015-06-30 16:23:00
基督教永遠沒辦法自圓其說的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6-30 16:26:00
恐龍:你沒有同理心:(
作者: RustyNail (Via Veritas Vita)   2015-06-30 16:27:00
問題是臺灣的基督徒也才5%左右,比9.2還低,而且並非所有基督徒都反同性婚姻,怎麼就他們的聲音一直被放大?當然非基督徒也有反同婚的,但一直搬出上帝說什麼實在沒說服力,臺灣又沒那麼多人信上帝
作者: badbird (萬事屋)   2015-06-30 16:33:00
不要再把他們逼到腦羞了..像小動物一樣對待他們就好
作者: RustyNail (Via Veritas Vita)   2015-06-30 16:36:00
簡單來講,反不反同婚在台灣根本和上帝說了什麼無關啦~你說媽祖 觀音 關聖帝君或什麼王爺公反同還比較有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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