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MPHIBIA (amphibia)
2015-07-01 13:39:57今天看到新聞寫 八仙可能無刑責 (不意外又蠻合理的)
不過呂先生躲得過煤體 刑責應該就逃不掉了吧
想問一下八卦專業的法律專家
1.雖然呂推說他當時不在現場 「業務過失致死」應該很難再推給底下的「志工」
或是倒楣的「代班同學」了吧?
2.呂光是要賠給患者的金額一定是上億 (燙傷之後的長期照護費用非常可觀)
還有健保要付出幾億的醫療費用 也聲稱會代位求償 (雖然被律師投書打臉不適用)
最後患者很可能根本拿不到賠償金 那如果呂最後被法院判某些刑責 得易科罰金
想當然一定會把錢先給法院 那患者可以要求應該支付給患者的賠償金嗎?
3.重度燙傷之後 很多患者會幾乎終身臥床 甚至氣切
在接下來的這幾年 可能因為反覆感染出入院甚至死亡
如果患者死亡前 呂已經被判「業務過失重傷害」定讌 二年後患者死於肺炎病發症
呂會被追加「業務過失致死罪」 重新起訴嗎?
因為想到之前一個例子 一個人因為車禍後臥病在床 一段時日之後後死於肺炎雖屬疾病
法官認定如果不是車禍 那個病人的身體就不會衰弱 不會得到肺炎 所以意外險還是要賠
627事件中傷者都是年輕人 感染又是臥床患者常見併發症 因果關係應該很難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