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suhcikt (後門幹屎哥)》之銘言:
: 蘋果日報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715/648440/
: 殺女友逃15年 男變台大博士生竟獲輕判
: 李男仍舊否認企圖殺人,高院審理不採信,但因一審認定李男在飲料下藥使張女昏睡不能
: 反抗,高院認為此部分證據不足,不排除張女因事發前一天熬夜準備考試而體力不濟所致
: ,加上李男的指導教授以書面證明李男認真學業,雖然檢方請求勿讓李男減刑,高院仍認
: 為李男仍可教化改正,酌減改判7年,可上訴。(黃哲民/台北報導)
不意外啊 記者幹嘛這麼驚訝
台灣法官本來就對高學歷或名校學生犯罪很寬容,
摸奶/性騷/偷窺 這種通常都判緩刑就放過了,如果換成八家將/高職生試看看
今天是鄭捷在公開場合殺太多人還是隨機犯案,不然我看大概也是無期,
清大情殺加燒屍體嫁禍判18年,妳今天換成一般阿撒布魯學校沒判無期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