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為代PO 當事者為原PO女性朋友)
我想爆料一件我在前公司上班的事情。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15-07-16 01:52:002小時2500是做什麼東西?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5-07-16 01:52:00難怪當年「湯英伸」要殺光老闆全家。
作者: elvensword (...) 2015-07-16 01:52:00
先說是哪裡的公司吧 南部的就沒救了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7-16 01:55:00好笑的是裡面的員工會挺老闆不會理你這個一樣是領薪水的勞工
所以你是昨天下班前才向公司說隔天就離職不上班了嗎?
作者:
nanami56 (I 佛 U)
2015-07-16 01:58:00夕鶴
就算離職沒提前告知,一樣可以領薪水,沒道理因此不給領
作者:
BBQ2591 (BBQ2591)
2015-07-16 02:01:00你Line對話裡不就很明白寫說你離職沒有講 那就變曠職啦
作者: lakme 2015-07-16 02:03:00
如果未滿三個月 昨天提今天不去沒問題啊
作者:
zephyre (forget it~)
2015-07-16 02:07:00只做了3個禮拜 提離職隔天就不來 這是在弄人嗎?
作者:
hsuangel (Neven倒著寫)
2015-07-16 02:09:00未滿三個月的話他們也不能扣你離職薪水的 不過生意不太好嗎才領13400@@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5-07-16 02:11:00勞工局見就好啦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5-07-16 02:19:00不大對喔。離職沒說是曠職。供餐的部分一般是要收費,如果沒有白紙黑字寫明,只能透過勞工局討上勞工局,理論上你應該能拿到你要的數字,但也要注意,曠職是很嚴重的事。下次別這樣
作者: saoas214 (DEEJAY) 2015-07-16 02:27:00
無故曠職構成原因是沒有告知並且消失 聯絡不到,原po似乎不算曠職吧?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5-07-16 02:28:00勞工局處理速度很快,更何況你有拍打卡,直接去勞工局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