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00099z (盲目)》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鄉民
: 假如今天如果你有目睹車禍經過 當下你也很明白是誰撞誰
: 也知道肇事者肇事逃逸
: 在檢察官傳訓時 鄉民會做到哪種程度呢?
: 1. 完全答覆 不知道 忘記了 沒看到
: (可能開一次庭之後就不用來了 但是違背良心)
: 2. 只敘述部分事實 例如:有看到發生當下情形 卻只回答知道有發生車禍
: 知道是誰違規 卻只回答不清楚
: (之後可能要多去法院幾次 挺麻煩)
: 3. 據實以報
: (除了要跑法院多次 搞不好還會被肇事者找麻煩)
: 各位鄉民 都擠?
之前曾目擊酒駕逆向把人撞飛
不過被撞的人沒怎樣就是了,只是剛買的新車龍頭全毀
當下我就把車停在旁邊,用手機拍肇事現場
但是肇事者就跑了,我也來不及把他抓住
只能把照片提供給交通隊,留了連絡方式就走了
後來交通隊聯絡我去做了一個小時的筆錄
也去地院開了20分鐘的檢查庭
其實也沒啥,就把自己看到的照實講
也別加油添醋幹嘛的
雖然我爸念了我一頓
但是我還是覺得,重來一百次
我還是會跳出來當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