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湖北吃人電扶梯 母救子遭捲入亡

作者: aa384756 (yst)   2015-07-28 07:08:38
家屬出來說話了
質疑為什麼我哥當時聽從勸告,沒有陪寶寶上扶梯。七樓的扶梯是頂層,他在六樓扶梯口
等待妻子和孩子登上七樓,再從旁邊的下行扶梯下來。至今他都後悔陪寶寶上這扶梯的不
是自己。而六樓的扶梯口並沒有勸告的工作人員,只有他看著妻子和孩子緩緩上行的身影

質疑嫂子不聽勸阻強行走上扶梯。如果您說的勸阻是六樓扶梯口的一塊警示牌,是整個扶
梯的斷電和不運轉,嫂子絕不會有帶著寶寶繼續上行的念頭。如果您說的勸阻是七樓女工
作人員的口頭提醒,抱歉,嫂子已經帶著孩子走上了上行的扶梯,難道她們要倒著走下去
麼?她們沒有退路,所以運行到扶梯中部時,嫂子鬆開牽著寶寶的手,改用雙手托起寶寶
,企圖從工作人員口中那塊沒有螺絲釘的踏板上跨過去。哥哥等不來妻與子下來團聚,只
聽到咚的一聲,生命中最重要的兩個人都不見了,他跑下去尋找嫂子和孩子掉落的位置,
從六樓跑到一樓,因為他慌了,他不知道嫂子還在扶梯裡。
http://news.163.com/15/0726/18/AVFI4JS700011229.html
內有影片
沒有維修中停止手扶梯
沒有設立告示牌
沒有人在入口處警告
顧客乘坐手扶到到一半才被告知
看到顧客踏上故障的手扶梯沒有按緊急停止
被捲入時沒有按緊急停止
責任100%在電梯維修方
想知道如果台灣發生類似事件
商場會被判什麼刑
作者: ros (螺絲)   2015-07-28 07:13:00
正體字啦幹
作者: bravo233295 (Dr. Tsai)   2015-07-28 07:13:00
你可以翻成繁體嗎,頭好痛
作者: minisung (糸守町口嚼醬油釀造大師)   2015-07-28 07:15:00
作者: kmwace (kmw)   2015-07-28 07:16:00
對岸不只東西爆炸,手扶梯還會隨時吃人
作者: AUwalker (南行er)   2015-07-28 07:18:00
台灣根本不會通電
作者: silverwolf   2015-07-28 07:18:00
rip吧,下輩子不要再當智障中國人了
作者: b00668880 (波奇)   2015-07-28 07:19:00
轉貼第一手消息還要人翻譯,真是科科
作者: minagoroshi   2015-07-28 07:20:00
判什麼刑?反正不是死刑就對了
作者: vans520 (VANS)   2015-07-28 07:20:00
護國神梯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5-07-28 07:22:00
======= 用google翻譯 繁簡互換很難嗎???
作者: s86871144 (喵喵~)   2015-07-28 07:28:00
倒著走很難?
作者: Syoshinsya ( = 偽善)   2015-07-28 07:36:00
台灣廠商?跟KMT有關的話不就全民買單無罪釋放?
作者: IceCococaca (嘟嘟魯)   2015-07-28 07:38:00
簡轉繁沒這麼困難吧
作者: crazypeo45 (死刑)   2015-07-28 07:38:00
附原文很好啊 那英文是不是該比照辦理呢
作者: asiaking5566 (無想轉生)   2015-07-28 07:40:00
作者: blackchc (black)   2015-07-28 07:46:00
外國文字看不懂,有請杜魯門大學小書僮翻譯
作者: crazypeo45 (死刑)   2015-07-28 07:46:00
簡體原文跟跟繁體一起貼出來會比較好
作者: widec (☑30cm)   2015-07-28 07:48:00
看不懂啦
作者: ljuber (美少婦與女兒同學的故事)   2015-07-28 07:53:00
幹嘛不轉成正體中文
作者: TakeokaMiho (左手是影子)   2015-07-28 07:56:00
外文要翻譯喔
作者: DogBe105 (狗鼻強暴105)   2015-07-28 07:57:00
在臺灣大家都是受害者
作者: aa384756 (yst)   2015-07-28 07:59:00
SORRY 以翻譯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5-07-28 07:59:00
在台灣所有人都是加害者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5-07-28 08:00:00
你我都推了一把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5-07-28 08:02:00
在台灣,判不判刑,是要看負責人的黨籍的
作者: Horus18 (Dawson Q)   2015-07-28 08:45:00
這篇正解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7-28 08:45:00
業務過失致死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aa384756 (yst)   2015-07-28 08:53:00
五年以下喔...哪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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