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urue (purue)
2015-08-26 17:55:45卦點:
辦理環評現刊勘卻不讓環評委員下車的環保局副局長的新招,口袋環評
單一開發行為,出現二個環評結論,然後評委意見很多 但不予回應
直接公布通過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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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法學界又有新案例可研究了....
繼8.20台中市府羞辱環評委員後,8.25台中市府接著吃像難看,毫無忌諱的【創新】環評
惡例。台中市府的操作手法之粗糙、惡劣,連國民黨執政下的環保署都遠遠不如~史上最
可笑與荒謬的環評結論!
8.25台中市府環評會上,代表台中市府的會議主席吳東燿(就是那位辦理環評現刊勘卻不
讓環評委員下車的環保局副局長),在諸多重大疑慮尚未釐清的狀況下,即粗暴動用表決
通過本高度爭議案,並且直接掏出了市府在環評委員事前不知且完全未經討論的口袋內通
過環評結論預擬內容(主席甚至強調這不是有條件通過,是"通過環評"!!!)。
從媒體報導上看見這張台中市府事前黑箱預擬好的結論(現場我們看不到也拿不到。),
其內容更是荒謬無底限:
1.單一開發行為,怎麼會出現二個環評結論?(第1、2標自願進入二階環評;3、4、5標一
階通過)
2.環評委員明明意見很多,竟可以不用請開發單位回應?
3.結論意見早已擬好,委員僅是背書工具。(確定不是問號)
4.結論內容可笑荒謬至極,既然第一點認為無環評法第8條及施行細則第19條所列情形,
而毋須進入二階環評,怎會(怎可能)於第3點出現國道四至石岡段的第1、2標,依開發單
位承諾進行二階環評?邏輯上根本自相矛盾,而且欲蓋彌彰。
會中主席提到修改計畫涉及中央的工程補助款70億......原來這是台中市府審查環評的唯
二考量,另一當然是涉及選舉結構的選票算計。
這條道路的"需求",先是藍綠的政治鬥爭,再是政客的惡搞。
前有江啟臣與胡志強惡搞編出了一條耗費公帑近百億正交車籠埔活動斷層與重疊山崩與地
滑地質敏管區、穿越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的道路。
接著藍綠政客在貪食中央70億公帑道路建設補助款的大餅下,有志一同的踐踏環評,吃像
難看,毫無忌諱的【創新】環評惡例。環境、生態、這些空間議題在政客的眼中是無選票
利益的,而且當災難到來,又有人還可發災難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