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邱顯智FB (談鄭性澤寃案)

作者: muscle (練練練)   2015-08-29 14:48:40
今天出發,應邀到紐約、洛杉磯等幾個北美城市的台灣會館演講。搭了十幾個小時飛機,
在舊金山轉機的空檔,好不容易連上網路的時候,卻忽然接到鄭性澤案的非常上訴,被最
高法院駁回的消息。
一時之間,難過到說不出話來。
想起這張照片裡,鄭性澤古意憨厚的父母,正在院裡的田邊,等待已經在陰暗的黑牢裡十
三年的鄭性澤歷劫歸來;也想起,鄭性澤曾經告訴我,如果這次非常上訴可以成功,他計
畫把家裡原本種稻的田改種水果。
如今所有的期待,再度破滅。我們必須從新再來。
非常上訴,是我國賦予檢察總長的特殊權限。當檢察總長認為確定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虞時
,就有權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這是一個特別的救濟程序。
在黃世銘擔任檢察總長的期間,鄭案律師團就曾經聲請過二十多次的非常上訴,但黃世銘
從未搭理,甚至反過來指責我們聲請太多次。令人傻眼。
如果不是真有冤枉,誰會無聊到一再聲請非常上訴?
事實上,我們提起非常上訴,最主要的依據,是監察院在2014年3月所做出的調查報告。
在報告中,監察院指出,鄭案判刑依據主要就是被告的自白、證人的指述、和法醫的證詞
。但鄭案不僅有被告遭灌辣椒水、電擊下體等慘絕人寰的刑求,甚至連證人,都不分男女
,遭到不人道的刑求;而法醫的證詞也同樣荒腔走板,同一位法醫,也在另一個冤錯案后
豐大橋案裡,被監察院認為其證詞膽大妄為、胡亂作證。
本案因此遭監察院調查報告認定為冤錯案,其判決違背法令之處甚多,希望法務部能就鄭
案提出再審及非常上以資救濟。
但整個黃世銘時代,鄭性澤非常上訴之路等於完全落空。
一直要到2014/4/29,新任檢察總長顏大和上任,才終於願意為鄭性澤提起非常上訴。
然而,原本期待應該可以重審的鄭案,今天竟然遭到最高法院駁回。
最高法院駁回的理由,根據報載,主要是認為鄭性澤在檢察官有自白,所以其自白是出於
自由意志;另一點是鑑識人員、法醫,已經都以鑑定證人身分出庭,所以法院已詳盡調查
鑑定證人。
但這種狗屁理由,真的讓人難以接受。
首先關於刑求的部分,在鄭性澤案發當日被送入看守所,所方所製作的身體檢查表中,就
可看出他全身傷痕累累,也記載了鄭性澤自陳下體遭電擊。此外,證人遭刑求的部分,也
都具有驗傷單。最高法院為何略這些事實不談,還認定證人與被告的自白是出於自由意志
?真的讓人難以理解。
悲哀的是,在過去這樣冤錯案的例子,如江國慶案、蘇建和案,法院也都曾有類似的問題
。要說難以理解,但其實鄭案也沒什麼特殊之處。只是我國的司法,再一次選擇視而不見
、掩蓋事實。
第二個問題在於,鄭案中法醫,其專業性早就遭到嚴重質疑。如上所述的后豐大橋案裡,
他就遭到監察院強力抨擊。在鄭案中,該名法醫所描述的犯罪情節,也早已經被許多名刑
事鑑識專家、法醫,認定根本不可能發生,然而,因為這樣錯誤的認定,導致一個無辜的
人,已經在黑暗的牢裡,度過十三年的光陰,到現在,還看不到隧道的盡頭。
以上這些問題,我們都已經講了無數次。挨著疲憊,現在在美國深夜的寄宿鄉親家的客廳
桌上,還要再重寫一次,真的感到沒有止盡的無奈。
作者: slimak (shady)   2015-08-29 14:49:00
要退選了ㄇ
作者: taichungking (台中王)   2015-08-29 14:50:00
這個很重要嗎?有比喬王柯建銘厲害嗎?
作者: GSHARP (Mr.Q)   2015-08-29 14:51:00
太長了
作者: edward4521 (阿坤)   2015-08-29 14:53:00
快退選吧
作者: haohaobobo   2015-08-29 14:55:00
不能因為律師說得就深信不疑 有沒有只有天知道吧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08-29 14:56:00
多點人懂法 多點人請律師 多相信專業 都不要 就自求多福啊
作者: choby   2015-08-29 14:56:00
二樓 如果今天被冤的是你或你家人 你再出來說這不重要
作者: haohaobobo   2015-08-29 14:56:00
這種案子律師都只提對自己有利的 然後不利就說巧合
作者: heidi0212 (貳壹貳)   2015-08-29 14:56:00
QQ
作者: wt5566 (commend & comment)   2015-08-29 14:56:00
想到楊乃武與小白菜
作者: windmars (玄子)   2015-08-29 15:01:00
沒證據就不能判扯什麼天知道
作者: mulder1985 (老人)   2015-08-29 15:02:00
推推 邱律師真的很有心
作者: haohaobobo   2015-08-29 15:04:00
他當天在場 不是他 難道警察的子彈是自己射自己嗎
作者: qw12mo (大頭蛋)   2015-08-29 15:11:00
推推
作者: fishophobia (123)   2015-08-29 15:14:00
樓上 在場就一定有開槍嗎?什麼神邏輯啊 現場有另一人對警察開槍 你根本沒去了解這件事也可以推這種文頗呵
作者: zaknafein (zak)   2015-08-29 15:20:00
律師當然要提對當事人有利的呀 擊倒他們是檢察官的事
作者: RalphWang (洛夫汪汪汪)   2015-08-29 15:20:00
彈道比對就不可能是鄭性澤了噓的是在凹三小?
作者: mimimoumou (skinny love)   2015-08-29 15:20:00
感覺有人完全不了解這個案子就可以亂噓
作者: zaknafein (zak)   2015-08-29 15:21:00
問題是根本沒證據 沒證據 沒證據 噓的請去看過案子再來
作者: sagakey (秋陽 渡人)   2015-08-29 15:22:00
看到這個案子我就想起蘇建和、徐自強 唉刑事庭講求證據,這個人在場不代表他是直接因果關係
作者: Narazzz (Narazzz)   2015-08-29 15:25:00
挺邱顯智,對弱勢不遺餘力
作者: KiddKg5566 (雞德K雞5566門車站的草)   2015-08-29 15:27:00
這有啥好討論的怎麼厲害 就去解決張淑韻案阿 如果他連這一件都不知道也不需要跟人家談冤案了 或者把景美翁媳命案也解決掉好啦 那近一點的好了 龍井滅門血案 嫌疑犯已經出獄 但是不是這個嫌疑犯做的也應該交代清楚
作者: john50710 (孫胖)   2015-08-29 15:32:00
樓上崩潰呵呵
作者: hf999 (阿仁)   2015-08-29 15:34:00
寧可錯放也不應錯殺
作者: luckyleaf (******************)   2015-08-29 15:34:00
臺灣的民情實在不適合陪審制
作者: tch829   2015-08-29 15:35:00
如果鄭性澤真是凶手,正常有正義感的人會送他伏法,不會毫無所求苦苦尋求翻案!
作者: haohaobobo   2015-08-29 15:36:00
不相信法醫的鑑定 卻又相信別人的鑑定 根本是預設立
作者: pol87063 (歐8)   2015-08-29 15:37:00
幾隻崩潰崩很兇
作者: Kyo5566 (嘔嘔嘔嘔嘔)   2015-08-29 15:38:00
你如果沒有做人家幹嘛冤枉你 (蓋章)
作者: haohaobobo   2015-08-29 15:38:00
場 就只會選擇相信自己的人 然後指責別人的都是假的
作者: haohaobobo   2015-08-29 15:39:00
那種不管是不是他做的 我說不是就不是的態度才是民粹律師打不贏官司 就一再訴諸民粹 硬要法院判無罪
作者: az64   2015-08-29 15:41:00
跟德國比?怎麼不跟日本比
作者: beaglelover (霹靂卡霹靂拉拉波波力那)   2015-08-29 15:47:00
推邱律師!
作者: thar1989 (nive)   2015-08-29 15:56:00
大推邱顯智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5-08-29 16:18:00
作者: kdy (K大)   2015-08-29 16:30:00
有測謊嗎!
作者: keeochange (一塊兩毛五)   2015-08-29 16:46:00
某hao需要邏輯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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