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羅宣言無效論?
「Shen Hister」 留言:
開羅宣言並不具有國際條約效力,
只是一份會議紀錄
真正有法律效力的舊金山和約
只載明日本放棄對臺澎治權
臺灣屬於中華民國
是蔣介石和國民黨的一場騙局
「版主」 答覆:
開羅宣言剛開始的確只是會議文件,
但經波茲坦宣言明文確認,
再經日本天皇投降詔書接受,
已成確定的國際法文件。
當時日本是帝國制,
只有天皇有台灣主權,
他ㄧ接受波茲坦宣言,
台灣主權轉移立即生效,
其他和約只是規定細節,
與主權轉移無關。
開羅宣言剛開始
的確對日本不生效力,
只是同盟國單方面的「意向書」,
當然對台灣主權的移轉也不生效力,
但是日本天皇ㄧ宣布接受,
「意向書」立刻變「契約」,
對日本和同盟國產生拘束力。
如果開羅宣言是騙局,
騙子包括美國總統、英國首相、
蘇聯總書記、日本天皇。
就憑台獨份子的「開羅宣言無效論」
改變不了台灣領土主權
已由開羅宣言確定的事實,
光叫是沒有用的。
心得:
拜託這在八卦早就討論到爛了,開羅宣言只是新聞稿。止兀還自以為正確沾沾自喜,拜託要不是被封鎖還真想貼美日英的台灣主權未定聲明給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