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板上為了年輕熱褲正妹遭警察追趕
一時害怕逃逸,結果闖紅燈被車撞飛
送醫後不治
鄉民們不停的爭論警察是否有執法過當
但若按照以往慣例,這絕對是執法過當
怎麼說呢?
各位看看以前的新聞
https://youtu.be/Mns0eFXyRY8
2008年12月21日,徐志皓和許家晉偷開主嫌徐志皓父親的車子出遊時遇上警察臨檢,因為
無照駕駛,所以心虛開車衝撞員警,結果遭員警開槍制止,許家晉當場被擊中,子彈卡在
第7節頸椎與第1節胸椎間,導致半身癱瘓。同月25日,主嫌在家長陪同之下,與許家晉的
家長在民進黨台北縣黨部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立委、民進黨台北縣議會總召
張瑞山議員、副總召陳永福議員召開記者會,要求國家賠償。
開車衝撞警察,害警察被迫開槍,這樣賴神還是認為執法過當耶
各位鄉民大家別爭了好嘛!
不過為什麼徐志皓要衝撞警察呢? 不過就無照駕駛嘛!! 何必挑戰有槍的公權力?
因為他上個月姦殺國中女生,看到警察當然心虛啊
https://goo.gl/5N2isZ
當然,你怎能保證每個看到警察都想挑戰的傢伙都是姦殺犯人呢?
搞不好只是一直興起,想犯更大的罪逃小罪嘛!!
衝撞警察,警察都不可以反擊了
少女逃走你去追,害人家闖紅燈,當然是執法過當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