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PFH120 (自宅è¦å‚™å“¡)
2015-09-11 17:36:43這律師讓我真的挺無言的,常常跑出來刷存在感...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911/689775/
看一下這則新聞吧,這則新聞在當時還挺有名的,輿論一面倒地在抨擊開槍員警
導致開槍員警也承受各方面壓力,當時民代還跳出來發聲,事後翻案就消失無影無蹤了
結果在查另一起割喉案才發現,原來當時這名未成年少年跟徐姓是因為犯下殺人案心虛
所以衝撞最後遭打傷.
當然啦,短褲妹現在人也走了,目前也沒查出任何犯罪事由
但至少違規是鐵一般的事實,這倒是沒甚麼好爭辯的
了不起就是開罰單繳交罰鍰而已,你要逃跑給警察追,這真的是你自己選的
警員依法行政沒甚麼不對,不是不講情理法,而是情理法要看狀況
不能每次遇到法律問題,只要執法者依法行政,就會有人跳出來哭哭員警不講情.
既然法規&法條訂定出來了,大家就該乖乖照著遊戲規則走,哪一條法律有註明
可以依照情感來做裁定的?不滿就想辦法修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