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收到傳票的反課綱學生,請與法扶聯絡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09-17 15:34:05
  我家也有一個反課綱被移送少年法院未滿18歲的小朋友~~
  小朋友及其父母(法定代理人)也有收到傳票,叫他們去少年法院調查。
  照法理,刑法第306條第1項侵入建築物罪及第354條毀損物品罪均為告訴
乃論之罪,既然教育部公開聲明已經撤回告訴,為何還要續行偵辦呢?(還是
教育部根本就沒把撤回告訴狀送至檢察署或法院?)
  PS:照小朋友的說法,他並沒有妨害公務的行為,而且那天警方有使用攝
影機攝影存證,誰妨害公務,就找那個人去偵辦就好了,幹嘛又通通傳去。(
按妨害公務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故這部分續行偵辦在法理上是沒問題的。)
作者: hihimen (aa)   2015-09-17 15:36:00
沒妨礙公務,那有沒有侵入?如果警方叫你離開你不離開就是妨礙公務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5-09-17 15:50:00
連18都沒有的屁孩去抗爭啥阿 未來大概也是22k的料反課綱是抗爭了啥 結果現在新課綱一樣上線阿
作者: kininan (奇尼)   2015-09-17 15:58:00
KMTer又在崩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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