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eauyuan (聽說這個人常常胃卡陰)》之銘言:
: 前文吃光光,讓我啦還原ㄧ下真相。
: 原po我是女大生的友人,這邊轉述幾點被掩蓋的事實:
: 1. 女學生從頭到尾都沒有要求司機買下手機,而是針對損壞求償,
: 且女學生覺得司機應該有經濟壓力,所以決定找看看有沒有人想買舊機,再把錢貼給她,
: 但司機要求將手機給她,女學生也答應了,簽了切結書後,兩人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 2. 女學生沒有邊走邊滑手機,雖然拿在手上是事實,
: 但若今天受傷的是女學生,同樣也會賠償醫藥費,只是金錢多寡的差別
: 3. 雖然監視器並沒有拍到車門正面,但從「關上又打開的門」、
: 「不自然晃動的包包」、「司機回頭查看問她,妳有沒有事」三點可推測,的確有夾到,
: 且她是被夾到後,整個人被車門擠了出去,所以手機從手中飛落
以上大部分內容描述不好評論 都說是羅生門
但有一點 個人覺得比較奇怪 先直接拿去給原廠估價不就好了
看要花多少錢 直接解決 因為這是財損 錢不要過手才不會有爭議
反而醫療費還比較有空間 萬一是手傷 就可以提影響到生活等等
損害賠償請不要有可賺一筆的想法
: 4. 在告訴司機這件事之後,司機馬上表示自己夾到人,願意賠償,
: 雙方在幾天後約定好價格及時間,也簽了切結書,但在司機再度看了錄影監視器畫面後,
: 發現畫面非常曖昧,並沒有拍到車門正面,所以反悔,並且揚言告學生「恐嚇取財」、「
: 詐欺」
要告人沒那麼容易,要告讓他告就好 但自己要做功課
是我的話,雖然不是法律專業,但最近一直在跑法院打刑事民事
跟我的律師三不五時就在討論也算略懂,當事人沒驗傷?也沒備案?
傷害罪比較難提 但是如果他已經在媒體說你是詐欺恐嚇取財 可以先告他毀謗
把新聞錄下來 找警察就可 基本上到這步就會認真跟你談 但這是我啦
我本身比較就事論事 也不會去嘴一些有的沒的 比如說你如果不賠我就要讓你怎樣怎樣
你以後就會怎樣怎樣 工作會怎樣怎樣...這些話講出來就等著被電
當然如果沒別人聽到也是可以賴皮啦!! 以上只是我補充 當事人怎樣我不清楚
: 5. 女學生並沒有要爆料媒體,她的原話是:
: 「我真的沒有要坑妳,如果要坑會去爆料,但我沒有!我只想好好和解。」
: 至於為什麼會真的上了新聞?因為女學生的朋友提議尋找目擊者,朋友PO文幫她找,結果
: 記者因此找上門
: 她也立即要求刪文,這部分很多人說她太傻啦
就直接跟對方照實講就好,有調解委員就直接講說有糾紛 所以我想證明 所以找證據
然後記者就來抄 來問 我哪知道他會報導 我只是個學生T T 我又不懂(開大絕)
而這邊有一點我覺得很奇怪 要坑會去爆料是什麼意思 誰教你上新聞就可以坑人
而且 新聞都報了 跟爆料差在哪??
: 6. 司機一再強調這種門不會夾人,但新聞上的記者測試明明就可以,且其他友人也被夾
: 過,
: 更何況若不是認為自己真的有錯,司機真的不會拿錢出來賠,賠完才反悔
有當初所謂切結書 這邊再怎麼嘴砲只是浪費口水
: 7. 女學生完全不想上法院、上新聞,她現在的情緒也很低落,她也覺得自己如果把手機
: 放在包包就沒事了,
: 但她對司機堅持自己沒有夾到她,感到非常納悶及不解
: 以上全有line對話紀錄佐證,但因為只是想簡單說明,就沒有要放上來了,若真的被司機
: 告上法院,她才會拿出紀錄當作證據!
上個法院 成長一點有啥不好 怕東怕西 遇到了就要面對 我現在因為車禍算半殘了
我也覺得當初不要騎車改開車或坐計程車就好...
會弄成這樣只能說你們就是個孩子 不夠成熟
基本上去問問一些可以免費諮詢的律師 我個人印象中 傷害罪只有財損好像不成立
所以就只能走民事 個人覺得你可以提一些 精神賠償之類的 自己想一下理由= =
不過這百分之百檢座根本懶得起訴 一定極力搓合排調解 你就說我只想要她賠我手機
要麻就是修好 不然就一支新的 請不要想說我要換新蘋果 合理檢察官應該OK
然後幫你跟對方橋 或是調委幫你橋
你是學生 他是上班族 光訊問筆錄 偵查庭 調解庭 誰請假比較容易= =
補充一下 損害賠償有責任歸屬的問題 如果真的要法官算錢 搞不好還會被打折
: -
: 所以囉?到底誰欺負誰呢?
: 由各位自由心證了啊。
我心證會覺得你們一定有不對的地方XD 如果捫心自問真的是他在欺負妳
那就跟他一起浪費司法資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