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島不意外
這也是阿扁每年財產申報只有190萬
其實有幾十億的原因
鬼島汙錢可以
http://n.yam.com/udn/society/20151030/20151030360627.html
家中搜出90萬 貪汙法官無罪
聯合新聞網/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2015年10月30日 上午02:51
前高院法官陳榮和涉貪入監,他家櫥櫃被搜出現金九十萬元,遭控財產來源不明罪;他辯
稱錢是父母去世時收的奠儀及互助會會款,法院認為他與妻子的年收入總額兩百六十五萬
元,高於九十萬元,他無說明義務,判決無罪定讞。
陳榮和在台灣高等法院審判長任內收受前苗栗縣長何智輝一百五十萬元賄賂,被依貪汙罪
判刑十八年確定,他已入監服刑。特偵組二○一○年七月十三日到陳位於台北市住處搜索
,在陳家書房櫥櫃找到用報紙包裹的兩綑現金,分別是五十萬元、四十萬元。
檢察官認為這筆錢來源可疑,命陳榮和說明,但陳先辯稱錢是向葉姓友人借來的,後來改
口說是父母過世時收取的奠儀、標會所得款。檢方認為陳沒提出完整、合理說明,依貪汙
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嫌起訴。
陳榮和否認犯罪,他的律師團主張九十萬元是私房錢,這筆錢來自陳的父母去世時親友致
贈的奠儀,以及陳參與互助會的會款;陳擔任法官卅幾年、參與互助會廿幾年,他太太在
金融界上班廿年,家中存放數十萬元現金屬正常。
一審法院認為,財產來源不明罪規定,公務員或其家屬增加財產超過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
總額,檢察官得命令說明;該法之後修法趨嚴格,只要檢察官認為財產增加與收入不相當
,即可命公務員說明。
陳榮和二○一○被查辦,適用舊法,他和妻子年收入逾九十萬元,依法無說明義務,判決
無罪。檢方上訴,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