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派出所的功能本來就是見警率
看到警察的機率高
犯罪的機率就低
報案打電話就好了
白癡才去追警車報案
現在用報案率來刁
是因為
一 議員(媒體)智商太低
二 行動派出所不容易讓警察跟當地人士"培養默契"
合理懷疑是因為有人紅包不好送了
所以希望裁撤
好的政策也要小心有心人士的操弄啊
※ 引述《adm123 (Administrator)》之銘言:
: 奇怪了,什麼時候警察的功用只有:報案
: 最重要的不是見警率?嗎?
: 我記得當初設這種東西時,大家及新聞中,談的都是見警率。
: 結果現在議員在罵的,都只罵「報案數」,難道警察的功用只有報案嗎?
: 手機拿起來,撥110不就可以報案了,報案數是有多重要?
: 如果用「報案數少=見警率少」,那請問一千七百多件非報案的警民服務是怎麼回事?
: 這一千七百多件案子都是警察自己亂寫的數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