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叔今年三十七 女友小我十一歲 我們在一起八年要邁向第九年
我知道仇女才是八卦版的主流 所以請大家看看我們 才決定過不過分
我長的醜 前一陣子還胖到九十五 工作一年休三年 到現在還沒有穩定工作 家庭經濟貧窮
脾氣又暴躁 不順我的意我就找渣亂罵人亂甩東西 吝嗇小氣到現在沒送過禮物給女友 常
常跟壞朋友喝酒唱歌 某方面有時要用時還會沒有用
女友167/50 國立研究所畢 大眼小嘴略葵瓜子臉 愛笑又笑起來甜 娃娃甜高音 長的像徐
若瑄 小胸腿細 生活單純無不良嗜好 喜歡打籃球 每次去球場一定被搭訕 交往這麼久沒
一起出過國 兩人一起吃飯沒超過一千塊以上 通常是三媽 她還會搶著付 職業剛從某專業
人員跳到某上市公司 以後工作比公務員還穩定跟優渥 認識我前還是處女 現在我偶爾想
用左右手還會被罵
覺得過分嗎 我個人是覺得很過分 可是就像高以翔就是帥 連勝文就是凱 通常過分的事是
沒有理由的 想想我就釋懷了 所以大家也不要再仇女了 要知道這不是台彩的故事 而是個
活生生的例子 希望你們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