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新聞很糟糕 重要的是年紀要寫
女兒年紀
五歲 那父親該死 這麼小也吃得下
十六歲 該死 這麼年輕也吃的下
十八歲 該死 正是含苞待放的時候也吃的下
二十四歲 輕熟女也吃得下
三十歲 禽獸 這麼大了也還敢吃
五十歲 禽獸中的禽獸
六十歲 沒話講了 阿媽你也敢欺負
※ 引述《iqeqicq (南無警察大菩薩)》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發燒慘遭色父性侵 女兒:不想跟他有關係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狼父趁女兒小美(化名)發燒與父母同睡一張床
時
: ,竟以手指性侵得逞;小美母親因經濟仰賴丈夫不敢聲張,小美則說她不想跟父母有任
何
: 關係,也不願接受道歉。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2月徒刑,可上訴。
: 檢警調查,前年11月30日,小美因發燒而與父母同房睡覺,睡在父母中間,翌日清晨6
點?
: ,狼父見小美面向著他側睡,竟一時起了色心,以手指性侵,小美嚇醒隱忍未大叫,怕
吵
: 醒媽媽,經反抗狼父才收手,她隨即逃離家門。
: 隔了一陣子,小美向母親哭訴「我不想見爸爸」,小美母親雖起疑但詢問丈夫卻得到「
不
: 記得」的答案;今年1月27日,小美與父親因故發生口角,警方獲報前往處理,才將指
侵?
: 事告知警方。
: 狼父坦承有與女兒同睡,否認對女兒指侵,「我很疼女兒,怎麼可能這樣做?」但卻未
通
: 過測謊,他辯稱因曾接受冠狀動脈手術,影響測試生理圖譜,刑事局送請醫院鑑定,認
為
: 心血管疾病不會影響到測謊結果,加上女兒處女膜有裂傷,檢方因此將他起訴。
: 法院審理時,狼父認罪,合議庭認為,他酒後放縱一己私慾,戕害台灣社會善良風俗及
倫
: 理觀念,考量他認罪,判刑3年2月。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03733
: 5.備註:
: 真理奈,是妳!?難怪這麼討厭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