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癌症篩檢未告知 保險公司求解約敗訴

作者: wangseja (閣樓上的王子)   2015-11-13 09:50:44
癌症篩檢未告知 保險公司求解約敗訴
http://www.rmim.com.tw/news-detail-9777
若曾經做過用來檢查鼻咽癌的「EB病毒篩檢」,投保時未告知合理嗎?2013年台南一名黃
姓男子因罹患鼻咽癌就醫,向保險公司申請住院醫療理賠,但保險公司查出黃男曾做過
「EB病毒篩檢」,但投保時未告知,因此拒賠,雙方鬧上法院,保險公司一審敗訴再提
告後,近日再判敗訴。
EB病毒為一種常見的病毒感染,由於主要透過唾液傳染,又被戲稱為「親吻病」,上
(10)月媒體才報導,一名7歲女童因感染親吻病肝指數飆高8倍,差點丟命。醫師指出,
國人兒童時期近8成都曾罹患過EB病毒,大部分無症狀,只有少數會出現如報導中的案例
,但不論有無發病,只要一被感染產生抗體,病毒就會終生潛伏在鼻咽的部位,而多項研
究均指出,鼻咽癌與潛伏的EB病毒有關,也因此,檢查EB病毒指數的高低,就被當作是篩
檢鼻咽癌高危險族群的工具。
保險公司表示,黃男曾做過病毒篩檢且指數偏高,但未告知,已違反告知事項中的「過去
二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要求解
約。
但黃男認為,雖然病毒篩檢指數偏高,但醫師只建議持續追蹤3個月,並無進一步的檢查或
治療,並無違反告知義務。
一審時法官對告知事項做出解釋,他認為黃男被建議的應持續「追蹤」一詞的意涵,不包
括在告知事項中的「其他檢查或治療」,所謂「檢查」與「治療」應是指由醫師安排且更
明確的醫療行為,保險公司不應將「追蹤」擴大解釋,判保險公司敗訴。
保險公司不服再上訴,二審時,高院法官除了採納原審意見,還引用保險法64條但書解釋
「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法官認為,EB病
毒篩檢指數偏高僅代表罹患鼻咽癌的「機率」較高,並不表示絕對會罹癌,也有指數異常
但並未罹癌的情況,因此,再判保險公司敗訴,全案可上訴。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5-11-13 09:52:00
保險公司...
作者: gamesame7711 (框框愛安安)   2015-11-13 09:52:00
哪間保險公司?
作者: et803 (喵喵)   2015-11-13 09:52:00
保險公司怎麼知道 這都是公開的秘密
作者: p90ep90e (IAmTheWalkingDisaster)   2015-11-13 09:53:00
哪間啦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5-11-13 09:53:00
保險公司內規就是有篩檢過有風險的就不會讓你保.
作者: popyuning (流行芋泥)   2015-11-13 09:53:00
哪家保險公司 這麼想出名 一審敗訴還要上訴
作者: gag565 (打不死小神童)   2015-11-13 09:54:00
沒報名字,可以上訴了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5-11-13 09:54:00
保險人沒講,這是保險公司不能接受的 (要賠錢)保險公司基本上只做穩賺的生意,有風險的一定極力撇掉.
作者: wsxasd123 (騎龜甩尾對決噴射靈車)   2015-11-13 09:55:00
拿 EB 病毒當理由太好笑了, 一堆人都有這個病毒
作者: freeunixer (御劍客)   2015-11-13 09:56:00
有些人都會教,有檢查不要講,如果沒查到,拖過幾年就好所以就變成現在這樣,詐保的,拒賠的,兩邊戰個不停.
作者: popyuning (流行芋泥)   2015-11-13 09:58:00
拿EB來告真的滿瞎的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5-11-13 10:09:00
台灣保險公司不意外
作者: ebv   2015-11-13 10:14:00
法官不錯喔! 有點常識> 機率較高,並不表示絕對會罹癌
作者: justice0926 (賈斯提斯-專業廢文製造機)   2015-11-13 10:30:00
就是怕自己有風險才保你保險阿 北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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