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副手的定位,王如玄則說,她在思考過程中,已經把書庫中十幾本中華
: 民國憲法拿出來翻過,查副總統職權。她認為,起碼有3件重要事情要做,
: 第1,副總統是國家安全會議的固定成員,第2,副總統是目前總統府人權委
: 員會的召集人,人權跟弱勢息息相關,第3,副總統是大法官提名審議小組
: 的召集人。「我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
這篇不是要繼續酸關廠工人,我是覺得很好笑,這傢伙念的是國民黨牌憲法吧。
他憲法老師是李國師或哪位大老?出來酸一下這學生吧。
我剛剛無聊從管歐、陳志華、林紀東、雷震、老董、李惠宗、台大幫的四人書、
日派四人書等各家雜七雜八,外加條校寫的爛憲法書。
幾乎沒在談副總統的職權。
kmt既然這麼愛講誠信,說人家抄襲,就是不可搞政治。
王大律師副總統大人,空口白話、無中生有講白七跟抄襲,哪個比較嚴重?
這三個都是現行法規定,關憲法屁事。
第1個是戒嚴制度餘孽、第2個根本沒啥鬼用。第3個也是不合體制
德國是聯邦憲法法院提出建議名單。
美國是專屬總統職權,也不是讓副總統當審議小組召集人。
如果王大副這麼有自信,您老大要不要建議砂石倫「終痛」,
學哪一個國家讓副總統有點真實權?
至少美國的副總統是參議院院長,雖然也是吉祥物性質比較大。
讓副總統當立法院正副院長之一,如果覺得太可怕,反正煎茶院就叫煎茶院
兼個煎茶院長規定只能領一筆錢,至少可省一個月幾十萬開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