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lissando ()》之銘言:
: http://news.ebc.net.tw/webapp/1438169638.htm?cat=
: 去年十一月 檢方讓食藥署驗 毒的亂七八糟
: 今年七月 文組的法官送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驗 只有鉛超量
: 這是量子力學測不準原理發威嗎?
: 物理量應該在第一次觀察後就會塌陷 不會這樣變來變去吧
: 有八卦嗎?
基本上這其實就是本次無罪判決的最大爭議
基本上看完判決書 法官的邏輯思路原則上頗正常
檢察官第一時間採的樣本送驗是採「快篩法」而非「管柱層析法」
而後者是主管機關規定的,法官才會採信
這是檢察官的一大錯誤
法官後來送的檢體不是一開始檢察官所採的
這就有可能有幾個問題
第一個是第二時間採集的證據作弊可能性大增
以事後證據推翻第一時間證據是很危險的(最可惡的是第一時間證據不夠有證據力)
第二個是劣質油的檢體一定不可能合格嗎?
當然不是
檢驗值是會浮動的,油品的好壞也是
好的油可能某個吃多了對人體不好的物質在2ug~5ug這個範圍內徘徊
你不管抽查幾百桶油 幾千個檢體都是如此
劣質油可能是2ug~ 20000ug啊
你採一個就剛好是機皇的檢體說他沒事 這樣對嗎?
主管機關的管制應該是無論如何都不能驗出>20ug這樣之類的標準吧
啊不然大家都送最好的樣本去不就行了
話說回檢察官第一時間取的樣本
假設同一個樣本他去跑「管柱層析法」
真的也會<5才有鬼
對,快篩法不夠嚴謹,相對上他是定性而非定量
他只能告訴你陽性/陰性,超標/沒超標,無法告知你實際數值
可是檢察官送的那個印象切點是40還是50耶?
算一定程度的信賴區間,要寬到<5,那也太寬了吧?寬到海邊去?
誰家出的檢驗試劑那麼爛?
現在能補救的就是那批樣本要送大量檢體去跑CC
而不是單純採信一次的那一個樣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