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長基
衛生福利部當初裁罰十八億五千萬,大統不服提訴願,
衛福部認為大統案已進入司法訴訟,基於一罪不兩罰原則,決定撤銷罰鍰。
毒澱粉
自94年到102年間,總共製造了4730.167公噸毒澱粉製成各類食品,
讓消費者吃下肚,危害國人健康,以食品衛生管理法將涉案的9人
分處2年10月到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三進粉業及茂利澱粉另科罰金新台幣120萬元及250萬元。
塑化劑當初一審判決
一審判決出爐,新北地方法院援引國健署資料,
指出塑化劑吃下後24小時會排出,消費者無法舉證因塑化劑受害的因果關係,
僅判賠120萬,其中統一只賠七萬七千多元、悅氏運動飲料廠商甚至只需賠9元,
消基會律師徐則鈺直說很失望,一定會上訴。
頂新一審
一審宣判,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前總經理常梅峯、
總經理陳茂嘉、屏東廠長曾啟明、品保組長蔡俊勇
與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等6名被告全部獲判無罪。
台灣食安當初不是說有專屬辦公室把關嗎
事情卻層出不窮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