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dy2011 (andy2011)》之銘言:
: 小二女手工書賣同學 老師要媽媽制止結果...
: 也有網友覺得金額很小根本沒差,「在合作社買東西就有交易行為」、「那小學園遊會又
: 怎麼說呢」、「老師只是怕事而已啦,支持媽媽」、「只要對方的家長也同意自己小朋友
: 的購買行為就OK耶」、「媽媽回得很好」。(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那些說小學生可以做生意的,都忘了學校這個平台基本上不是用來做生意的。
別說小學,大學生要用校園資源來發展個人生意的,都會被質疑用學術資源營利了。
當年無名小站,如果它還用學術網路,學校能容許它對外營利嗎?
更別說黑道可以利用小學生,在校園賣愛心筆了。
說老師怕事,那也給老師足夠的人力好嗎?
一個老師要管30個小孩,管他們的五育就已經夠辛苦了。現在還要輔導他們從事
金錢交易,讓他們學習做生意。人家證交所都有抽證交稅,老師管小孩交易,
也沒有稅可以抽。但是一旦發生交易糾紛,所有責任還不是全部導師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