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到處說女婿不行 退婚不退聘挨告

作者: heartsilent (心靜自然涼)   2015-12-05 09:08:56
※ 引述《str8g ()》之銘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38022
: 到處說女婿不行 退婚不退聘挨告
: 2015-12-05
: 交往到訂婚 收220萬
: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蔣姓工廠老闆經由相親與許姓女子交往後訂婚,今年初,蔣男
: 攜許女至旅館,竟臨陣「疲軟」,多次呼喚未見起色,初體驗草草了事,許女心生芥蒂,
: 準丈母娘得知,要蔣男到醫院檢查性功能,還向媒人說,「在一起不能用,我女兒不要了
: !」還當蔣家人、里長面前說,「不能用的當然不要」,蔣男同意女方的退婚要求,但要
: 返還220萬元,許女拒絕,蔣男不甘人財兩失,對母女提告詐欺及妨害名譽。
: 男到醫院檢查 都正常
: 基隆地檢署昨認為,蔣男與許女確有婚約,且是蔣男主動交付金錢,許女不涉詐欺,不予
: 起訴。蔣男得知許母散布他性無能,到國泰醫院驗睪固酮與勃起功能,結果均正常,許母
: 涉誹謗部分則被檢方起訴;蔣的弟弟登入哥哥臉書帳號,PO許女照片寫著「╳子」、「騙
: 婚」,同樣吃上誹謗官司。
: 蔣男得知許女不起訴,怒罵「司法保障壞人」,將提上訴及民事求償;許女電話號碼停用
: ,無法取得回應。\
當然不起訴阿 因為根本告錯法條了
告詐欺和妨害名譽幹嗎?
應該告民事要求返還才對吧? 婚約解除 聘金就不算贈與了吧
220萬應該討的回來
但那70萬應該就.....
作者: cxzdsa (cxzdsa)   2015-12-05 09:09:00
真慘,這樣算人財兩失嗎?XD
作者: eatingshit (別懷疑我叫宜霆謝)   2015-12-05 09:12:00
70萬 可以幹遍多少 模妹了 阿斯
作者: bluehttp (蝦毀)   2015-12-05 09:14:00
應該找律師幫忙的 專業的事交給專業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12-05 09:20:00
70萬很危險 然後150萬也不見得討的回來 有種情況叫脫產脫產之後 那150萬也就只是記在牆壁上的債權
作者: sunsad (sunsad)   2015-12-05 11:44:00
這款老木會害死女兒的,短視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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