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rfu (觀光客)
2015-12-12 09:06:39※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MQnbRRG ]
作者: sinon0123 (cc)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黑特] 國民黨副主委北秒打臉的影片
時間: Sat Dec 12 02:43:36 201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8H_Am7osnE#t=48m03s
國民黨副主委說:
王如玄作為見證人
基本上是不能買的
如果他作為見證人
在本年買的話
他非常有爭議
他可能律師資格會受到強大質疑
所以他隔一年才去買
黃國昌:
我不懂你的邏輯
剛你說同年買會有爭議
隔年買就沒有爭議
我聽不懂
國民黨副主委:
這是王如玄的解釋
我不多做解釋
秒打臉 有夠腫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2-12 02:45:00蔡炒房1.8億 有爭議 炒房4千萬就沒爭議 我也聽不懂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4-12-12 02:46:00樓上因為你的邏輯有問題懂什麼是邏輯嗎?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4-12-12 02:47:00出來坦的肉盾妳期待什麼 正皓也永遠跳針"上法院講清楚"
作者:
jauruyu (短竹魚乾)
2014-12-12 02:47:00別說1.8億還是4千萬 恐怕小英去菜市場選民熱情送跟蘿蔔KMT都會說這是賄選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4-12-12 02:47:00炒地1.8億有爭議是因為這個數字是謬誤如果這是合法買賣賺取的1.8E 連爭議都沒有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4-12-12 02:48:00到底炒了什麼房啊 公寓還是大樓啊?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4-12-12 02:48:00更何況是合法買賣的4000萬會有爭議
作者:
jauruyu (短竹魚乾)
2014-12-12 02:48:00a大 dakkk邏輯跟火旺學的 火旺教邏輯的 學生怎麼可能不懂
別人賄選是拿錢請別人投他 民進黨賄選是別人拿錢過來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4-12-12 02:49:00因為王如玄的軍宅"不合法"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2-12 02:50:00好棒棒 自己合法就沒問題的 要求別人不能只是合法 zzz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4-12-12 02:50:00都說了王如玄的軍宅不只不合法吼 87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4-12-12 02:50:00所以到底炒了什麼房?是透天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2-12 02:53:00那又怎樣 合約可以附條件或期限 很正常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4-12-12 02:53:00閉鎖期那不是合約吼 那是眷改條例24條 是法律你覺得法律跟合約一樣的話 那也沒啥好談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2-12 02:54:00條件或期限就是過閉鎖期轉賣呀 這沒什不可以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4-12-12 02:55:00王如玄的房子有在閉鎖期內和閉鎖期之前吼你是不是根本不知道我講了三次 王如玄是閉鎖期內軍宅 你還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2-12 02:56:00想太多 王賣的都是權利 實際的房產是沒轉移的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4-12-12 02:56:00我們現在就講法律 講道理我真的不用跟你講了 你什麼都不知道啊你不知道我還要跟你解釋喔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2-12 02:58:00吱吱:kmter怎都不敢上政黑 講不過: 我們不要理他(傲嬌貌)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4-12-12 02:58:00用權利規避產權轉移 以為就合法?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2-12 02:59:00段拿出的證據 很多都是債權的東西 就是因為不能轉移事實上 就是沒有轉移呀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4-12-12 03:01:00法律上不能買賣的東西 你說用債權跟權利就行你欠我錢 我就可以要你不合法的東西喔這叫知法玩法 即使不合法只要沒罰則他就贏
作者:
cht211 2014-12-12 03:02:00蔡正元本人?,別人認真一條一條跟你回應,你只顧說自己的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4-12-12 03:02:00不用跟你的藍腦講了
作者:
cht211 2014-12-12 03:03:00其實不用跟dakkk解釋這麼多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4-12-12 03:03:00真的頗好笑 因為法律沒規定不能用債權來轉移產權的罰則沒罰則=合法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2-12 03:04:00法律沒規定 可以做 這是憲法的自由權 謝謝指教哦^^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4-12-12 03:05:00我還記得有誰嘲笑說王如玄也不敢拿他的軍宅上法院法律有規定 法律有規定 法律有規定不要用文字遊戲 可以嗎
一樓的連土地跟房屋都分不清楚喔?拜託要圍事也做點基本功課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4-12-12 03:06:00法律沒規定我不能餵你吃屎 這也叫憲法自由權?法律沒規定我不能往你身上潑尿 這也叫憲法自由權?什麼鬼邏輯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4-12-12 03:17:00X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4-12-12 03:52:00光明正大挺直腰桿的鑽過法律漏洞 再叫人家投你一票有這種臉皮厚度 真的不用再跟他多說什麼了
作者:
jfs (jfs)
2014-12-12 04:46:00重點是軍宅是納稅人的錢補貼,"投資"軍宅就是在卡全民的油很難懂? zzz
作者: eddyt7878 (艾迪網) 2014-12-12 06:11:00
這種支持者,藍黨真的沒用了
作者: turtleaoc (迎霜) 2014-12-12 07:22:00
法條上就有禁止出典 王連出租棄約都被拿出來了契約我看不懂這有什麼好凹的
作者:
d055086 (haha)
2014-12-12 07:41:00原本也想po這篇
dakkk自己去看眷戶條例的宗旨…連黃瑋瀚都覺得不適合炒軍宅了,加油好嗎?蔡英文的內湖地,可是國民黨執政的台北市公告的喔,而且公告了3年乏人問津,這叫什麼炒?有資訊不對稱嗎?有放廣告嗎?還是有欺騙誰?利用職務關係?
支持者剩下這種水準… 如果KMT造勢大會前面全都沒穿褲子站著這種咖 光那畫面就有夠好笑…嘴裡喊著搶救中華民國!! 然後支持這種吃掉國家納稅錢的事 中華民國如果亡了 就是因為你們這群人……
作者: sa87a16 2015-12-12 09:08:00
副主委:幹,第一次有人聽完我說的話,平常支持之後喔喔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12-12 09:08:00這昨天有看到,超好玩的www
作者: sa87a16 2015-12-12 09:09:00
的無腦支持到底,甚至罵他們也會讓支持高潮票更多
作者:
zingy (zingy)
2015-12-12 09:14:00王如玄就是一個專門研究「怎麼鑽漏洞」的人。
作者:
wcm (雲)
2015-12-12 09:16:00XX原來記者會自己有資料不說,還怪沒人提問,所以才沒説難怪要強調問飽問滿,沒問到玄過頭他們也知道有問題
白痴:我不管 你不問我 就是不想做球給我 我才不講!
作者: giggstw (giggs) 2015-12-12 09:20:00
投資軍宅的人去死啦
作者:
wcm (雲)
2015-12-12 09:20:00記者會之後想到才問,就是別人的問題
作者:
wcm (雲)
2015-12-12 09:22:00才來怪別人擠牙膏,
作者:
icion (柯柯)
2015-12-12 09:26:00一開始不就資料引用錯誤 被發言人抓包XDD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5-12-12 09:27:00記者會明明就有問 只是問題比較概括 就是要裝死不講啊跟一開始說名下一間概念一樣 用法律上的片面事實去規避
作者:
wsyfish (開CRV2帶MoMo到處去玩)
2015-12-12 09:28:00KMT不過是要給個讓藍蛆含屎含尿投藍的理由,反正假的錯的,凹到底,腦殘藍還是照單全收
作者: B4after 2015-12-12 09:42:00
藍色多.....
作者:
DomainT (DomainT)
2015-12-12 09:44:00明賢的意思:王如玄的話=法律 懂?
作者: Rabbit19264 (發現夢想與現實的差別) 2015-12-12 09:49:00
推民進黨王閔生 看他連日很認真的在跟「kmt跳針式的pk小組」辯論 ,辯論到崩潰 真的不知該哭還是該笑
作者:
vingfing (放下才能真正當陌生人)
2015-12-12 09:50:00哈哈大笑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5-12-12 09:50:00超好笑XDDD
作者: tcling (tcling) 2015-12-12 10:03:00
講邏輯要請火旺阿
作者: clnth (魯魯蛇小確幸) 2015-12-12 10:09:00
你不解釋那上節目作什麼?
作者: Eric0204 2015-12-12 10:20:00
黨工要不要喝個林鳳營再想一下
作者: zerosky (§墮羽の翼‧零夜§) 2015-12-12 10:27:00
充分的理解了 會相信國民黨的 都腦殘無誤
dakkk,鑽法律漏洞也可以說的振振有詞啊,嘆為觀止...
作者: MrNext 2015-12-12 10:32:00
原來 有外省老人家 上54新觀點 質疑 王如玄的律師資格該撤
我看到上面有人詆毀我的邏輯與理哲學火旺老師 我很生氣 你們難道不知道老師是國寶嗎
"那是她說的不是我說的" 啊淦!那請你上台來幹啥 XDDDD
作者:
ts21020 (希爾丹)
2015-12-12 10:46:00好棒棒 自己合法就沒問題的 要求別人不能只是合法 =>宇昌?
作者:
hanarain (我愛你 再見)
2015-12-12 10:56:00昨天看到快笑死 節目最後冥嫌還對國昌老師的建議連連點頭說好 乖的根什麼一樣XDD
作者:
WuDhar (was eliminated)
2015-12-12 11:00:00黃國昌感覺一直想笑,看這旁邊的白痴還要說什麼屁話…
作者:
vinsh (愛貓的小蕊)
2015-12-12 11:19:00這種問法非常簡單又一針見血,可以學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