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妹妹收回扣 用密語聯繫廠商 (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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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長張花冠胞妹張瑛姬不是政府編制人員,卻私下頂著縣長妹妹的光環,利用縣長的違法授權,向廠商收取回扣,但法院認為,無證據顯示張花冠知情,所以僅認定張瑛姬觸犯洩密罪,檢方不滿指出,張瑛姬會將與廠商聯繫結果回報姊姊,足以證明姊妹倆是貪污共犯。
「訂桌」表示投標
張瑛姬(五十三歲)在嘉義縣前縣長陳明文時代,即在縣長室擔任秘書,直到張花冠上任才改任屬民間組織的工商策進會副總幹事,熟悉張家的人表示,張瑛姬行事很低調,甚至有縣府員工不知她是縣長妹妹。
法院判決指出,雖然檢調跟監、攔截傳真顯示,張瑛姬會和中間人以「訂桌」表示投標、「八‧九五」代表標案預算八百九十五萬元等密語聯繫,但這些密碼都是張瑛姬自己繕打重製,無證據顯示張花冠知情,認定與廠商聯繫、收回扣的犯罪結構只到張瑛姬。
但雄檢不滿,如果縣長可用授權他人進行不法行為,事後再以被授權人非公務員身分為由卸責,何須大費周章選縣市首長?檢方指出,張瑛姬每天進出縣長辦公室,且包辦大小事情,姊妹倆犯罪過程根本不用電話,面對面講即可,很難取得直接證據。
律師批敗壞官箴
但張瑛姬曾電話催促中間人,要廠商盡快交付「廚師」(評委名單),因為「過幾天縣長就要出國」,可見張瑛姬要趕在姊姊出國前回報簽核圈選名單,足證姊妹倆是共犯結構。
律師林石猛則指出,張花冠延攬自己人當「手腳」是敗壞官箴,應被彈劾懲戒,對此,監察院昨表示,若有人遞交陳情書,監委會依法受理調查。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