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男王凱傑性侵女大生案 最高院判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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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男子王凱傑遭女大生控告性侵,媒體曾封她為「土耳其版李宗瑞」。不過法院開庭
時王凱傑否認性侵到底,宣稱對方說「不」他就停手。二審時,法官認為,直接證據僅王
男留在女網友胸部的口水,考量女方身穿牛仔長褲,若被拉扯強脫,怎會就醫檢查毫無外
傷,且女大生說詞反覆,連險遭性侵地點是客廳或臥房,前後說法就不同。判決王男無罪
,檢方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判決王男無罪定讞。
此外,王凱傑曾接受測謊,在「Did you pull off her underpants?(你有無脫下她的
內褲)」等四個問題,王男全答:「No」並都通過測謊,認定王男應無性侵犯意,改判無
罪。女高中生指控強制性交部分,則因女方說詞矛盾仍維持無罪判決。(法庭中心/台北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