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說,下個月即將滿20歲的曾生,目前就讀台北城市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學系一年
: 級,今天上午騎車趕到學校上課,9時39分經過大度路與中央北路四段口時,與石姓司機
: 所駕駛的馬偕醫院交通車相撞,根據路口監視器,發現石男行經事發路口時,未減速反而
: 尾隨前車疑似闖黃燈,企圖快速通過,詎料,曾生未待綠燈亮起,也搶快1秒起步,當場
: 攔腰撞上石男所駕的小巴士。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19508
: 5.備註:
: 雙方都搶快阿QQ
法規上並沒有「搶黃燈」這種東西。你的車子在紅燈亮起前通過了過停止線你就是綠燈。
根據標誌號誌設置規則,認為黃燈用於警告「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
出處: 搶黃燈…不算違規 免罰 - 審判審檢警調 - udn城市
http://city.udn.com/54532/2945883#ixzz41nojxu6i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104.5.14)
第 206 條
行車管制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
...............(中略)........................
四、圓形黃燈
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
不過你也知道的這裡是鬼島,再加上鬼島交通法規舉世罕見的「責任比」肇責「分配」..
這就很難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