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那些打王景玉的到底該或是不該

作者: kisweet999 (淘氣喵)   2016-03-30 11:46:57
以法律面來說,犯法
但你說該不該打,該打
我舉個例子
之前新聞報導
禮讓救護車,但自己卻因為闖紅燈被開罰
最後是靠申訴才取消罰單
我不是唸法律的
所以不知道如果禮讓救護車自己卻闖紅燈是不是有法條不罰
或者僅僅是申訴,然後交由警察判斷
( 煩請懂法律的板友幫忙糾正 )
假設禮讓救護車闖紅燈被罰在法條上沒有寫
需要靠申訴,讓警察去判定 ( 當然你需要提供證據 )
這就代表,很多事情不僅僅只看法律層面上的東西
很多事情都是法律與人情世故交疊
你要說闖紅燈的有沒有犯法 ? 有,他犯法了
那他該不該讓救護車 ? 該
其他大眾也不會鑽牛角尖的一直說他犯法了啦 ~ 罰他啦
大家都能諒解他是為了讓救護車過才闖紅燈的
我不敢說今天氣憤到去打兇手的例子跟這個例子到底有幾 % 像
但我只想表達
很多事情不僅僅只是非 1 即 0 或非 0 即 1
人工智慧沒辦法取代人類的原因就在於此
但我發現很多人在這件事情的想法上卻非常的機器
永遠就是犯法不對、犯法不對、犯法不對
如果今天大家不會分辨輕重
只要有人扭送警局就去打人 ( 例如只是一件偷東西的案件 )
這就是 "真正" 的不對
我想不用等你去檢局,警察都會想幫那個犯人
但似乎台灣人民還沒有這麼離譜的事情發生
至少大家分辨輕重的能力還是合乎常理的
以上希望能幫大家
贊成或反對的都沒錯
只是想法不同罷了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6-03-30 11:47:00
你會被噓
作者: johanLarson (Rent)   2016-03-30 11:48:00
但是救護車是救人ㄟ
作者: p23j8a4b9z (我是小牙籤~)   2016-03-30 11:52:00
我走在路上被人打 我反擊就變互毆 法律仁的邏輯
作者: maikxz (超級痛痛人)   2016-03-30 11:52:00
去打他就偷偷的尻幾拳,被告也就認了高調說他打到了打到了 .........嗯
作者: gohome0083 (喵星人)   2016-03-30 11:53:00
闖紅燈是違規不是犯法,這個定義有差吧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6-03-30 11:56:00
這什麼爛例子 法令相矛盾當然是無罪讓了變闖紅燈不讓又要罰錢 這不是矛盾是什麼
作者: arthur641987 (白化松鼠)   2016-03-30 11:57:00
打人真的不對 但我真的很想去打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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