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豁出去了!法務部晚間發聲明「自己錯了

作者: sadghost (sadq)   2016-04-17 11:38:18
※ 引述《yellmyheart (安安)》之銘言:
: 這篇乍看之下還真以為我是在臉書上看到國中同學在抱怨班上股長不好當
這篇乍看之下還真有理
但....................
如果今天你的國力大到足夠讓世界承認你....
你還跟他國有邦交
直接就能在肯亞協助辦案了.......
為什麼共匪喊話 肯亞就要把人送過去 因為他們有邦交
重點就在肯亞不承認台灣是台灣國
你要肯亞把人送回台灣 是天方夜譚
菲律賓 馬來西亞起碼還有早期華人(不管中國或台灣)移民的影響
知道台灣和中國的不同點
為什麼詐騙集團要跑到海外設點
就是要利用台灣這個矛盾點看準台灣沒這個資格去他國要人要證據
只要當地政府不管 台灣也沒轍去抓人
只是這次踢到鐵板 台灣無能力抓人 大陸有能力抓人.....
我相信對岸也不會吃飽撐著跑這麼遠去抓人
真的吃飽撐著直接跑到台灣抓一堆首腦就算了
很多人說這麼多
就是不敢把一個前提放在前面講
或是根本不知道
台灣在世界上絕大數國家的眼中 不算是國家........
: 暫且不論這篇文章是不是一篇合適的聲明
: 我倒覺得從肯亞質詢後的法務部看的出來改進與不同
: 1.在肯亞的台籍嫌犯被送往大陸,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對我們來說,國人的權利有可能因為
: 他國的法律而受到侵害,送回我國再由中國來跟我方協商,提出足夠的證據再來談嘛。
: 2.今天這群嫌疑犯送回台灣,沒有證據你要抓人扣留人,請問是依照哪條法律?今天台灣
: 民眾如果連這點常識都沒有,那是否沒有證據依靠舉報就可以抓人審判?法務部今天說明
: 有在協商要求陸方提供證據,信不信服人自有公允。
: 3.當同樣事件再度發生時,這次有送回台灣。
: 第一次發文還是手機排版不好意思
: 還是希望我們通過討論,達到共識,而不是我在板上看到的辱罵文章。
作者: oldbear (Ursus)   2016-04-17 11:39:00
這次事件最大得益者就是中共啊
作者: LLuchia (囧)   2016-04-17 11:41:00
整篇論點都是腦補來的
作者: hope951 (分說、不分說、不由分說)   2016-04-17 11:42:00
最大的既得利益者是馬來西亞那群,吃完麵線錢全部進口袋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16-04-17 11:42:00
不管啦 反正就是馬狗政府的法務部有問題
作者: ericcyc0194 (身輕如彥)   2016-04-17 11:44:00
~~兩岸協同機制都只是笑話~~新政府日後完全不需遵守~~~~~因為你我都看得一清二楚~~~真想不到一個小小空心~~菜就讓對岸豁出去蠻幹~~~還有那個路人甲李X生不要~~~不要出來坦混水吧~~~~~~~~~~~~~~~~~~~~~~~~~~~~~~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6-04-17 11:47:00
不算國家就趁這機會樹立規範,不是裝死等別人接收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6-04-17 11:55:00
對阿 一定是腦補的 他們去旅遊才是真的不是腦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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