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維冠五被告 全不認罪

作者: azcooper (cooper)   2016-04-23 11:31:21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維冠五被告 全不認罪
3.完整新聞內文:
因建商偷工減料,在0206地震中倒塌的維冠金龍大樓,下午進行第一次準備程序庭,也是
受災住戶與建商林明輝第一次「面對面」。但五名被告包括建商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
鄭進貴,維冠設計部經理洪先汗,以及土木技師鄭東旭全都不認罪,被控從設計、施工、
監造與變更一手掌控的林明輝,更是從頭到尾只說自己「監督不周」,都是別人的錯。
最後法官看不下去,當庭斥林明輝說詞空洞,他才坦承借牌自行發包。
除因重傷、受傷傳喚到庭作證的住戶,另有多名住戶與家屬到台南地院席旁聽,並掛上「
五年太短,救救我們,我們有話要說」等白布條,認為林明輝等人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
訴,最重只能判五年,實在太短。
檢方起訴書指出,負責維冠金龍大樓結構分析與設計的鄭東旭因計算錯誤,大幅降低建物
抗震力;林明輝為省下建築師繪圖費與營造成本,指示洪仙汗指導維冠內部繪圖員繪製所
有建築設計圖說;施工時又擅減梁柱接頭配筋量及縮減部分柱斷面尺寸。
林明輝後又委請鄭進貴以張魁寶名義擔任設計、監造人,向大信營造公司借牌自行施工,
施工時偷工減料,採用拉力不足的鋼筋,梁柱接頭未按圖施作箍筋,續接器品質與整體施
工品質不佳,導致維冠大樓被五級地震震垮。
鄭東旭說,他當時不是開業的結構技師,只是公司員工,簽證責任是在建築師身上而非他
;且維冠後來有變更設計,倒的是用變更設計後的圖興建的維冠大樓,與他無關。
洪仙汗說,他當時是應徵繪圖員,是林明輝為他冠上設計部經理職務。他只是把林明輝給
他的圖交給繪圖員去畫,他的能力和一般繪圖員一樣,只是多一個管理職,沒分紅也沒入
股,更沒接觸過鄭進貴、張魁寶。
鄭進貴說,他沒向林明輝收錢,且整個建案是張魁寶直接借牌給林明輝,他完全沒有涉入

張魁寶表示,他有以每年90萬代價借牌給林明輝,但只借一年,也不知道林明輝拿他的牌
去蓋什麼大樓。法官問他借牌目的,他回答「只是想多賺些錢」,不知林明輝借牌目的為
何。法官提出質疑,張一直說不清楚,最後由律師代答說,興建維冠大樓時,他已中止與
林明輝合作,蓋維冠時張已無借牌。
林明輝則從頭到尾只認自己「監督不周」,說這是責任釐清問題,他是公司負責人,已委
託結構計算技師、設計部主管等專業人員進行維冠工程設計,也經政府核准興建,盼法官
查明責任歸屬,他絕對會負起自己應負責任。法官提出多條罪狀,他都推給「專業人員」
,只認自己監督不周,被法官斥言詞空洞。
維冠方姓住戶表示,五名被告都在推卸責任,「這案子難道都沒人有錯嗎?」林明輝說維
冠經金龍由政府核准興建,公務員責任也應查清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2/1647546-%E7%B6%AD%E5%86%A0%E4%BA%94%E8%A2%AB%E5%91
%8A-%E5%85%A8%E4%B8%8D%E8%AA%8D%E7%BD%AA
5.備註:
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一個人背5.75條命,不該判死嗎?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5-04-23 11:31:00
那誰的錯?
作者: gis3344c (Super)   2015-04-23 11:31:00
司法已死
作者: goodtim (._.?)   2016-04-23 11:33:00
現在台灣人 即使定讞了 也是會說自己無辜的 不意外
作者: kid1a2b3c4d (陳可勳)   2016-04-23 11:33:00
這是過失?分明惡意吧讓你你站到快崩的懸崖邊 跟你說我沒有打算害死你?
作者: popopal   2016-04-23 11:37:00
以後說認罪少一半 說不定可以發現良心
作者: aizuwakamazu (總有一天)   2016-04-23 11:37:00
認為別人有錯,請負舉證責任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6-04-23 11:37:00
突然想起來 版之前才在狂炒[無罪推定]
作者: grandwar   2016-04-23 11:37:00
請檢方羈押地殼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6-04-23 11:38:00
是地震有罪 不然為什麼幾年前沒倒那次才倒檢方起訴的對象根本措了
作者: Argyris (自宅警備員 Lv.1)   2016-04-23 11:41:00
應該送去對岸,隔天就上電視認罪的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6-04-23 11:56:00
不然咧?法條只能判五年 你要法官判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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