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05-05 10:30:34https://www.facebook.com/chuanfen.chang/posts/10153383289616784
【廖乾甫,你哪位?】
一如往常,冤案被揭露以後,又出現了一些亂放話的人。自由時報報導,台中豐原分局
偵查小隊長廖乾甫說他當時有去清理現場,「依當時警方鑑識結果,鄭性澤是有開槍」
,「他認為科學採證愈來愈進步,證據也會愈來愈嚴明,但不能因此推翻之前的採證,
否則之前沒有採證完全的案子是否全部都要被推翻重審?而且法官只是紙上作業審查,
警方是到現場模擬鑑識」。
遍查鄭性澤案的卷證,提到的警察名字將近十人,就沒有見過有廖乾甫這個人。請問你
哪位?你當時去現場做什麼?你要是有去現場的話,那就太好了,我問你,
1 槍擊案發生後,現場立刻封鎖,但是後來卻發現警方沒有保存現場的彈頭,以致於羅
武雄被哪一位警察打死的,竟然不知道。廖乾甫,你對我們解釋解釋,尤其是對蘇憲
丕的家人解釋一下,為什麼?
2 貴單位的警察蔡華癸,一進入現場以後立刻破壞現場,竟然把槍枝放在沙發上才拍照
,而沒有拍攝槍枝的原始掉落位置。廖乾甫,蔡華癸,你們解釋解釋,尤其是對蘇憲
丕的家人解釋一下,為什麼?你們不知道保存現場很重要嗎?事情之所以拖這麼久,
就是因為你們沒有好好保存現場,否則各種跡證就已經知道是羅武雄開槍了。你們不
覺得應該向蘇憲丕的家人道歉謝罪嗎?
https://i.imgur.com/8A39zJC.jpg
3 你們連偵辦同仁殉職的案件都這樣草率的離譜。你去打聽打聽,依2002年的偵查水準
,槍擊案件一定會把現場彈頭都挖出來,你們有挖嗎?在哪裡?一定有彈著點數據,
你們有嗎?為什麼不交出來?監察院調查的時候,跟你們要了幾百次,你們每次都賴
皮說沒有,現在就敢亂騙媒體說警方有鑑識結果!有什麼鑑識結果?ㄟ,我說自由時
報、還有東森新聞雲,你們不要那麼好騙好不好?鑑識結果在哪?
4 卷子裡確實有一位神秘的員警,我們一直在找他,如圖。廖乾甫,如果這就是你的話
,那真是太好了。看見了嗎?他(你?)手裡拿著V8在錄影。但是你們沒有將錄影帶
送交檢方與法院。尤美女立委質詢警政署時,他們(你們?)賴皮說此案沒有錄影!
廖乾甫,這是你嗎?錄影帶在哪?
https://i.imgur.com/JYmrZCZ.jpg
法院沒有「推翻之前的採證」。問題出在你們沒有採證,或者採證之後隱匿證據!你們
堅信就是鄭性澤殺的,那你們就把證據交出來啊!彈頭交出來,彈著點數據交出來,現
場錄影帶交出來,你們還有什麼採證,全部交出來!
辦案草率,該採證不採證還破壞,然後不負責任的指控無辜的人,這種警察是警界之恥
。
我讀William S. Lofquist的冤獄研究,他說要如何避免冤獄呢,其中一個辦法是「好
的調查報導媒體」。對!不明是非、判斷力低落的媒體,會協助散佈謠言,助長冤獄!
※ 引述《fireguard119 (angelsbaseballwin)》之銘言:
: 鄭性澤獲釋 死亡員警蘇憲丕同仁無奈
: 2016-05-03 18:17
: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員警蘇憲丕被槍殺時,現任豐原分局偵查隊小隊長廖乾甫事後
: 曾前往清理現場,對於鄭性澤案被釋回,他表示,依當時警方鑑識結果,鄭性澤是有開槍
: ,否則當時的法官為何會判鄭性澤死刑?他不相信鄭性澤無辜,對法官判決表示尊重,但
: 很無奈。
: 廖乾甫說,蘇憲丕的兒子今年23歲,現在也繼承父親衣缽在北部擔任警察,蘇憲丕的妻子
: 為遠離傷痛,也搬離台中市潭子區,去和兒子住,因為鄭性澤案每次被提起,對已死亡的
: 蘇憲丕家屬都是一種傷害,所以家屬不願面對媒體,但沈默不代表不會傷痛,沈默不代表
: 滿意判決。
: 廖乾甫質疑法官是否受到廢死聯盟或社會輿論等壓力才決定重審,他認為科學採證愈來愈
: 進步,證據也會愈來愈嚴明,但不能因此推翻之前的採證,否則之前沒有採證完全的案子
: 是否全部都要被推翻重審?而且法官只是紙上作業審查,警方是到現場模擬鑑識,當時警
: 方共在現場搜出4把槍,不可能是已死的嫌犯羅武雄一人所有,但鄭性澤卻全部推給已死
: 的羅嫌,一個擁槍自重的鄭性澤,現在卻被塑造成無罪的英雄。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84342
作者:
ilovelol (我愛英雄聯盟)
2016-05-05 10:32:00自由不意外只會造假
作者:
burma (安安)
2016-05-05 10:37:00這則新聞不只自由吧 好幾家都有報 記者臉超腫的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6-05-05 10:42:00381萬人都是幫兇
作者:
phix (88)
2016-05-05 10:46:00亂辦案 讓廢死一直有藉口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6-05-05 10:54:00冤獄賠償應該叫當初亂搞的那些警察來賠啦
作者:
GSHARP (Mr.Q)
2016-05-05 10:56:00XD
作者: w3951 (又是好心情) 2016-05-05 10:58:00
推
作者: faustsoul (tata) 2016-05-05 10:58:00
推,希望能讓惡質的辦案品質有所改善
證據不足是不能叛死刑沒錯,但這案子關他14年他也不冤
作者:
pinocson (pinoryan)
2016-05-05 11:00:00哪裡不冤?
作者:
pmmp (blacktea)
2016-05-05 11:03:00給推
作者:
storier (....)
2016-05-05 11:03:00光他開槍關14年就不冤了
作者:
burma (安安)
2016-05-05 11:04:00某S在崩潰 XDDDDD 違反槍砲彈藥才2年多 哪用關到14年
持槍參與槍戰,死了個警察,對於是否一定是羅打死的你也不敢說百分百,關14年冤?死人了就不是2年的事了,誰崩潰?
當初若以殺人罪共犯起訴,但羅才是主嫌,你說判14年冤
作者: yuchi4315 2016-05-05 11:09:00
某S一定是看到鄭性澤開了空氣槍
作者:
jagger (87分不能再高了)
2016-05-05 11:10:00你怎知一定有開槍
作者:
pinocson (pinoryan)
2016-05-05 11:10:00原來現在改成有罪推定了喔,真新潮
作者:
akb0049 (Amber)
2016-05-05 11:10:00反串訟棍出沒
作者: fxntdsxdr 2016-05-05 11:10:00
stupidHNG你這是有罪推定 這樣的觀念很危險喔
作者:
dryden (Dryden)
2016-05-05 11:10:00神邏輯出現,某樓崩崩了
但他有否持有槍枝?因為採證不足,你說我說他開槍是錯,那你一定敢保證他沒開?
作者: fxntdsxdr 2016-05-05 11:11:00
要是這樣的話也能當你也是嫌疑犯
作者:
HowLeeHi (處處留心皆正妹)
2016-05-05 11:11:00照某人邏輯一定要給鄭千殺萬剮還死不足惜
作者: yuchi4315 2016-05-05 11:11:00
鄭性澤持有的槍枝就沒有開過槍的痕跡啊XDDD
作者:
aahhaa (.)
2016-05-05 11:12:00噓樓上毫無法律常識及素養
作者:
HowLeeHi (處處留心皆正妹)
2016-05-05 11:12:00有罪推定論真的是超正義超公平的.
樓上在說廢話嗎 沒開槍殺人判甚麼死刑 你真的有了解鄭案問題在哪裡嗎
作者:
orzno (囧rz)
2016-05-05 11:15:00有罪推定XDDD 真的秀下限
作者: Youmukon (Youmukon) 2016-05-05 11:16:00
說他有罪然後沒證據 現在流行用感覺辦案?
從頭到尾就是羅鬧事,羅開槍,羅與蘇互相開槍打死對方
上站兩千多次 這種水準 難怪會被人說ptt水準降低
作者:
EggAcme (Egg)
2016-05-05 11:17:00問題就是判他死刑
作者: Youmukon (Youmukon) 2016-05-05 11:17:00
你在現場?
我ㄧ開始就說了,看這件事從頭到尾,我的看法就是鄭被
作者: q65810 (馭風行) 2016-05-05 11:18:00
推
把事實說出來然後再打自己臉的這種厚臉皮我還真沒見過
作者:
Basedon (Basedon)
2016-05-05 11:18:00stupidHNG真的人如其名耶,體諒憤怒的警方方式就是隨便抓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6-05-05 11:18:00鄭如果有殺人,如同本文所講有證據就能證明了,那現在呢?
作者:
Basedon (Basedon)
2016-05-05 11:19:00人坐牢發洩怒火?
BA大說的沒錯 有些人現在嘴硬就只是想抓個人發洩而已
你就說這槍戰發生始末從頭到尾都跟鄭沒關,你意思是這樣?^^
"反正他在場他肯定也不是好人 刑求關個14年也應該"有些人就是這種想法 只能說這是非常落後的思維
還是別隨便罵人說跟你辯的人怎樣,我從頭到尾都沒對人人身攻擊
作者:
Basedon (Basedon)
2016-05-05 11:22:00就是要找人懲罰才能平息警察的怒氣,而不是追究事實真相
這篇文就指出整件案子問題一堆 鑑識結果 錄影 都充
作者:
Basedon (Basedon)
2016-05-05 11:23:00我想他的想法在於,就算他沒開槍他也該被關
作者:
kkii5566 (阿逼逼阿巴巴)
2016-05-05 11:24:00鑑定都出來了,竟然還有人在帶風向,瞎
作者: Youmukon (Youmukon) 2016-05-05 11:24:00
你是怎麼看到證據的 穿越時空嗎 到警察破壞現場前?
basedon大 沒錯持槍本該照持槍去判 而非入罪死刑
啊人家身上就是沒煙硝,手上武器也沒擊發啊 鄭當時是不能當鱉三躲在一邊裝死喔?
作者:
zenuo (堅持到底永不放棄)
2016-05-05 11:28:00千錯萬錯就是自己沒錯 然後錯就一定要繼續錯下去 這樣嗎
作者:
MasCat (帥貓咪)
2016-05-05 11:28:00軍警素質不意外
持有武器罪刑不該被關14年,當鱉三卒仔更不該被關14年。神邏輯咧…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6-05-05 11:33:00原來只要是當事人 就可以推論在場的人是兇手 這種邏輯真是讓人佩服佩服
作者:
hamel (優遊山林)
2016-05-05 11:36:00警察這種素質只會打學生,被沙也是剛好
樓上並不是每個警察都會打學生的 並不能這樣說你這樣是把職業刻板印象直接綁定蘇 而非事實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05-05 11:40:00真相不明..還是別亂推
作者:
www6412 (Of-course)
2016-05-05 11:44:00警察 呵呵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6-05-05 11:48:00QQ
作者: JamesWY 2016-05-05 11:48:00
有罪推定耶 哈哈哈哈哈
作者:
rial (deoo)
2016-05-05 11:50:00推推推!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6-05-05 11:51:00別整天叫囂別人以偏概全,形象糟整不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