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鄭捷迅速槍決 小燈泡母:心情糟糕

作者: skyprayer (洗碗工)   2016-05-12 13:14:11
很多人還再質疑 鄭捷的犯案動機和成長背景沒交代就槍決了
但實際上高等法院判決書內都已經有蠻詳實的記載
http://goo.gl/UNBTao 判決字號 104,矚上重訴,6
事實的第一段就在描述為何鄭捷產生隨機殺人動機
概要就是 鄭捷國小因某些事由和班上同學起衝突
自覺受到傷害而萌生殺機
國中時期受到老師嚴格管教 期間也曾有念頭刺殺老師
國中期間也因為同學挑釁 拿安全剪刀戳同學
總總偏差行為和想法在高中時也沒消失
只是轉為透過在無名小站網誌上發表殺人誓言和相關文章
而殺人誓言便成為其價值觀之一
另外大學生涯不順遂 希望直接就業與父母期望衝突
鄭捷決定在遭東海大學退學前啟動殺人計畫
另外在(三)爰本諸上述量刑準則,逐一審酌下列事項:
裡面也有更詳細的說明 包含其朋友證詞及無名小站發的文章內容
家庭背景 互動 學校生活 身心狀態..... 非常多的資料都在這一段
(大約一萬七千字大家可以慢慢看)
很多事實和事證都已經詳載在判決書上 而非很多人所說一堆問題未解
只是因為內容過於龐大 而且動機真的不是普通人容易理解
所以很多人到現在還認為鄭捷犯案動機未明
至於研究方面 個案研究會受到研究法和研究倫理的限制
研究法的限制就在於目前沒有辦法很明確判斷個案所說是否為事實
個人訪談經常會遇到這些情況
1.個案不配合調查 甚麼也沒問到
2.個案某些環節說謊 又缺少其他交叉比對機會 無法驗證為真
3.個案某些環節誇大 可能有部分是事實 但也多少有扭曲
4.個案沒有說謊意圖 但是因時間 原始經過已經被記意扭曲和重新詮釋
5.個案說法與事實相符
除了第一種情況無法取得描述文本外
其他狀況都可能混在一起 要辨別真偽十分困難
尤其像是動機這種事 只有當事人才能完整了解
(不要說是殺人動機了 如果你另一半問你交往動機 有幾個人會全部坦白說出?
你又如何能查證說出來的是全部而且又屬實?)
外人只能透過當事人的描述和行為作出最為可能的推論
現實科技不存在吐真劑 測謊技術也不是百分之百準確 而且要當事人同意
測謊結果不能當證據 只能當詢問和調查方向的調整
至於研究倫理 限制也很多
所有儀器測試基本都要簽同意書 有些比較複雜的還要先送研究倫理委員會
像是腦部掃描 造影 這類都要合乎研究倫理程序
另外腦部掃描其實也不是萬能 除非真的有腦傷或結構特異
不然只有一個人當實驗組 也沒辦法做出統計推論
另外兇手伏法後是否就沒有研究機會? 也非如此
如果他身邊的人願意接受訪談 還是有機會取得更多文本作為分析
但跟所有研究一樣 受訪者有據訪權力
而且真實性也受上述情況影響
作者: loserloser (魯)   2016-05-12 13:15:00
就是他擺爛你也拿他沒皮條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6-05-12 13:15:00
老師哪防的了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6-05-12 13:15:00
QAQ
作者: loserloser (魯)   2016-05-12 13:16:00
研究個屁
作者: kaj1983   2016-05-12 13:16:00
最後一段辦不到啦,吵台獨反中就飽了
作者: kenro   2016-05-12 13:16:00
其實這動機也是掰出來的 誰知道鄭捷講真的還是講假的
作者: ainor (><)   2016-05-12 13:16:00
判決字書太多了,我沒空看=沒研究
作者: pokyhoyo (POPO)   2016-05-12 13:17:00
王景玉:可惡,想被研究,說一堆也沒來關心過我QAQ
作者: inewhand (^_^ )   2016-05-12 13:17:00
推這篇 中肯分析 比一堆酸文反串文好多了
作者: linchangray (方尼)   2016-05-12 13:17:00
給推
作者: whatman   2016-05-12 13:17:00
僅這樣真的還不夠 去看discovery的罪犯解析就懂了
作者: kenro   2016-05-12 13:17:00
在找不到理由狀況下 當然只能從筆錄中去自己補腦蛛絲上來
作者: whatman   2016-05-12 13:18:00
隨機殺人犯生理基因都可能與一搬人不同
作者: AAQQUUAA   2016-05-12 13:18:00
送倫理委員會也不是甚麼問題 現在一堆藥和醫材都在測試
作者: lesnaree2 ( )   2016-05-12 13:20:00
廢死:不管啦 我就是要拖
作者: AAQQUUAA   2016-05-12 13:21:00
罪犯則是要有代理人 反正就送倫委會 改到過就好
作者: crazysinger (語)   2016-05-12 13:21:00
系列文最中肯~
作者: tllpp (PPP)   2016-05-12 13:22:00
廢死粉: 不管啦!字那麼多我那有空看啊!
作者: METHOLOGY (米沙了居)   2016-05-12 13:26:00
沒空 全部唯一死刑最快啦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6-05-12 13:26:00
這篇理性又強大 必須推
作者: elle ( )   2016-05-12 13:27:00
那些問題早就存在了 真正再努力解決問題的人 是沒空吵架的之前看電視一個老師說教孩子打棒球 就不會出去製造社會問題
作者: Ranii (天邊)   2016-05-12 13:30:00
推認真解析
作者: sheepsevil (sheeps)   2016-05-12 13:31:00
推理性分析
作者: elle ( )   2016-05-12 13:31:00
那些孩子的鞋子破了也在穿...但他們就算上了電視 也沒人關心
作者: piece1 (...)   2016-05-12 13:32:00
XD!牠們要研究本人不想研究判決書!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6-05-12 13:32:00
總總 → 種種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5-12 13:33:00
大推本文~~~~~
作者: dl123 (寂靜的等待)   2016-05-12 13:33:00
認真文
作者: WinniBear (溫柔的毒藥)   2016-05-12 13:33:00
這樣的報告就夠了,你認真的???絕對很多人有這樣動機,為什麼沒做而他做???
作者: poeoe   2016-05-12 13:34:00
好文
作者: WinniBear (溫柔的毒藥)   2016-05-12 13:35:00
拜託,找出動機還不簡單,隨便瞎掰一個都可成為動機。
作者: otonashi1003 (Cornelia)   2016-05-12 13:35:00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16-05-12 13:35:00
作者: WinniBear (溫柔的毒藥)   2016-05-12 13:38:00
而且現在問題更大是法務部長一人決定想殺就殺。超恐怖
作者: fallen01 (優質不OP)   2016-05-12 13:39:00
推 等等看
作者: plains (萬年潛水魚)   2016-05-12 13:40:00
因為大部分民眾覺得浪費錢啊 只有死刑最省錢 連花在預防犯罪上都被說是浪費了 還期待什麼呢…
作者: hhtj ( 阿 輝 )   2016-05-12 13:40:00
作者: AAQQUUAA   2016-05-12 13:40:00
不用管啦 反正鄉民現在看到有人死掉 就超愛LIS的
作者: inbongos5566 (硬邦果斯5566)   2016-05-12 13:40:00
判決書的動機寫的這麼爛 你也信?
作者: plains (萬年潛水魚)   2016-05-12 13:42:00
報告的真實度及內容也不重要了 死無對證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6-05-12 13:44:00
不然樓上說說要如何保證研究出的動機是百分百正確?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6-05-12 13:45:00
一些新聞上都有報過啊
作者: arceus   2016-05-12 13:45:00
不爽制度就從制度面去改R 當年某部長爽還不是多年不簽
作者: domination (渺小)   2016-05-12 13:45:00
噓 WinniBear,在法務部長之前還有法院可以決定要不要判死刑,法務部長沒辦法決定這個人該不該死,那是法院
作者: plains (萬年潛水魚)   2016-05-12 13:46:00
審查+交叉比對+分析啊 18天做的完嗎?我很懷疑
作者: domination (渺小)   2016-05-12 13:46:00
決定的,少用LIS來拉仇恨值。
作者: plains (萬年潛水魚)   2016-05-12 13:47:00
即使這樣也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確 那你說都沒做的正確度是多少
作者: ptckimo (ptckimo)   2016-05-12 13:49:00
事實中肯推!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6-05-12 13:49:00
18天? 應該是兩年啦 法院審查都過了2年了
作者: ebssik (怎麼)   2016-05-12 13:55:00
推這篇,求其生而不能,判死執行剛好而已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6-05-12 13:55:00
你動機系?你不可能ㄋㄨㄥㄑㄧㄥ
作者: plains (萬年潛水魚)   2016-05-12 13:56:00
我打錯了 是兩年沒錯 最近對18天印象太深刻了 抱歉囧
作者: Neverfor (八卦蟑螂)   2016-05-12 13:56:00
鄭傑系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6-05-12 13:56:00
你動機系?
作者: Kemuel (門徒)   2016-05-12 13:57:00
作者: motherbaby (奔雷手文泰)   2016-05-12 13:58:00
本來就是呀!是要研究出什麼?幾年才夠?一輩子?
作者: AIyA878958 (哎呀哎呀)   2016-05-12 13:58:00
中肯 廢死崩潰惹
作者: nergal126 (summicron)   2016-05-12 13:59:00
思考
作者: motherbaby (奔雷手文泰)   2016-05-12 13:59:00
一堆人覺得不該這麼快,那要拖多久才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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