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kemagic88 (Mikemagic88)》之銘言:
: 我用iPhone的原因很詭異
: 當初在智慧型手機還尚未流行的時候
: 上課偷用手機也不知道要做什麼
: 無意之間得知到iPod Touch這東西
: 當時已經是第三代了
: 第一次看到覺得很神奇
: 小小一台東西可以觸控又可以上網
: 就買來上課偷玩
: 後來換到iPod Touch 4 然後 iPhone 4s , 6+, 6s ...
我覺得你可能也太過時了
早在任天堂推出NintendoDS時 就可以做到90%同樣的能力了
當年我裝病出院 父母高興得要死 回到家就一台DS和寶可夢珍珠板擺在桌上
我開始玩時還沒怎樣 後來破關 上網查資料發現了GTS系統
後來才漸漸了解所謂的Wi-Fi 不僅可以上網 還可以玩遊戲 看你那些可愛的寶可夢耶
甚至配合好改雞的程式 你還可以寫各種程式輔助
整個跟現在的啥SmartPhone一模一樣 就差沒差Sim卡了
我想下一代老任就推出NintendoPhone算了 整個娛樂 生活產業整合起來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