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七項要求協商項目中有一項,
「2.外站津貼應從每小時2元美金提高至5元美金,非本會會員不得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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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支持罷工用最直接的方式表達,爭取權益改變不合理之處。
但是有個疑問,為何要限制非會員?
如果外站津貼太低爭取調高這是應得的很合理,對全體空服員都是好事。
但是限制非會員不能「享有」?
是不是像出差加給ㄧ樣,這是補償離家背井不能每天和家人團聚?
那這樣和是不是會員有差別嗎?
還是會吵的人有糖吃,這是我們這群人吵來的糖所以我們吃就好。
公平正義在哪?
小弟想不明白,真心發問勿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