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iwenli (阿爸)》之銘言:
: 所以理想世界是這樣嗎?
: 屋主:賊哈哈哈哈,今日落在我手裡,
: 也算你運氣好,我夠理性,
: 這樣壓制你的力道剛好嗎?
: 會不舒服造成你不適說一聲,
: 不要害我被告防衛過當啊!
: 小偷:這樣子差不多,你再小力5%,
: 我會馬上反抗,強姦你老婆再殺掉你。
: 再用力個10%,我可能會被勒死,
: 我家人一樣會對你求償。
: 屋主:你有沒有帶槍帶刀?有沒有同夥?
: 基於未知的恐懼我還要催8%力,
: 擋得住吧,到臨界點跟我說一聲喔。
: 小偷:好,現在我闖空門的不正行為,
: 你用87%的力道壓制我剛剛好,
: 我們評價對等,ok,以後我們會
: 出現在各大學刑法課啦,讚讚。
參以證人即到場員警蘇詠祺、鐘士凱到庭結證稱:
伊等接獲報案後,不到10分鐘即到達現場,當時張俊卿仍有呼吸,但已無意識,雙眼緊閉
、膚色發黑,即通報119 ,約10分鐘後救護人員到場等語明確(詳見本院104 年11月2 日
審判筆錄);而被害人張俊卿於103 年10月25日晚間臺北市消防局救護人員到場時,已無
呼吸及脈搏乙節,業經證人即臺北市消防局救護人員唐育璽於偵查中證稱明確(詳見偵卷
第138 頁);顯見被害人張俊卿於警方到場前即已手腳癱軟,至警方於接獲報案後10分鐘
內迅即到場時,已失去意識、臉色發黑,再於救護人員到場時,更已無呼吸及脈搏,被告
甚至向到場警員直言:張俊卿快被勒斃等語,是被告所辯:一直到警方到場前,張俊卿都
還有在動,就是腳會一直踹,手一直抓伊云云(詳見本案卷第39頁背面),實與前開跡證
有違,不足憑為被告有利之認定。
簡單說,被告為什麼警察來了還繼續壓制,
是說都小偷還有在動,腳會一直踹,手一直抓著他。
但警察的證詞卻是說他們到場的時候看到小偷已經失去意識了。
大家種模看呢?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6-09-07 11:11:00那更奇怪,警察來後不制止
作者: kiwidragon (呆呆) 2016-09-07 11:11:00
裝作沒看到阿...警察都說話了..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6-09-07 11:12:00哇,犯罪事件可以警察可以裝沒看到喔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09-07 11:13:00警察有拍10下讀秒吧
作者:
OD1109 (強棒高手)
2016-09-07 11:13:00裝昏倒等等準備跑給警察追了....
作者:
ADHD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2016-09-07 11:13:00沒意識不代表不會動誒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6-09-07 11:13:00
事後想想當時警察應該立即逮捕屋主
小偷是武術冠軍+身懷大量火力可以屌打警察 所以不能放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6-09-07 11:14:00屋主被小偷嚇到心神不寧 無法判斷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6-09-07 11:14:00假裝失去意識能裝到臉部缺氧發黑喔?怎麼不去領奧斯卡?
臉部發黑流鼻血全身癱軟失去意識 都是裝的 鬆手就反殺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6-09-07 11:15:00臉部發黑是表示腦部明顯缺氧窒息了,這時就算放開也要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6-09-07 11:16:00哇,a大頸動脈找到了嗎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6-09-07 11:16:00用要CPR或高壓氧幫忙輸氧,不然很難恢復自主呼吸了。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6-09-07 11:16:00下面的證詞不就代表被告主觀判斷小偷還會反抗不敢鬆手
作者:
iam0718 (999)
2016-09-07 11:17:00屋主敗筆就是太激動緊張 多學點法律就能在各種情況冷靜了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6-09-07 11:17:00放開還能反殺?當小偷是絕世武林高手嗎?那怎麼還會被扣?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6-09-07 11:18:00小偷應該當演員的,這臉色發黑手腳癱軟的樣子演得十分像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6-09-07 11:18:00當下的情境沒銬起來最好敢鬆手,人之常情還要理性思維勒
作者:
iam0718 (999)
2016-09-07 11:18:00沒錯 緊張到口不擇言 自己講的話要讓自己無罪根本不可能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6-09-07 11:18:00還有87把責任推給警察.....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6-09-07 11:19:00可惜還是被屋主跟鄉民識破了,會跳起來反殺一波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6-09-07 11:19:00屋主自已都說對方快死了,叫警察喊救護車的
作者:
iam0718 (999)
2016-09-07 11:19:00他真的多念點書 理性思維就上來了 第一時間一定先跑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9-07 11:19:00他第一時間衝進去單挑啊....
就因為沒有餘力思考才被判過失致死,有能力判斷就是殺人了好唄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9-07 11:20:00怎麼看都是故意殺人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9-07 11:20:00的確 所以上面有些人替他辯解之詞更加深是過失致死起跳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16-09-07 11:20:00肯定是警察看錯
臉部發黑通常已經腦部缺氧4~6分鐘,缺氧一分鐘就會昏迷
作者:
touyaman (とーやまん)
2016-09-07 11:23:00判決書貼上來討論的人就少了 XD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6-09-07 11:23:00發現小偷當然是先確認自己打不打得過 然後滿足一下單挑快感
作者: kiwidragon (呆呆) 2016-09-07 11:25:00
就判決書內 警察說的話 當作沒看到..情義挺屋主!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09-07 11:25:00我覺得法官判的OK 但是罪犯家屬民事求償應禁止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9-07 11:25:00行為人講的話不可信 到場警察講的話也不能信 法官只能擲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9-07 11:26:00骰子了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09-07 11:26:00小偷偷東西奉養父母 都違法了 還求償個屁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6-09-07 11:26:00屋主經過整個過程 警察是後來才來的啊…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9-07 11:27:00不知道 小偷帶武器會怎樣 只能問神了
作者: green0953 (虎鯨魂!) 2016-09-07 11:27:00
殺了一個人 已經判很輕了
還在小偷帶武器...重點又不是不能防衛,而是防衛程度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6-09-07 11:30:00我是同意法官照現行法律判 剩下的應該是立法院引進堡壘法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6-09-07 11:31:00不然以後只有讓他偷再報警 或是幹掉小偷再滅屍兩種選項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6-09-07 11:31:00只是覺得李茂生把"快死了"當成判斷依據沒什麼道理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6-09-07 11:31:00假設小偷有武器有威脅卻衝進去決鬥 不覺得怪嗎?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9-07 11:32:00如果你要李茂生在寫詳細點他不是辦不到啦 只是少人戰他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6-09-07 11:32:00整個情境被告自始至終都認為小偷有反抗能力不敢鬆手
kenyun,所以你面對小偷只有殺掉跟放任兩種選項?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6-09-07 11:33:00感覺屋主單打有必勝把握 不然怎麼敢破門抓人?
判決書都寫了,老婆的影片有拍到小偷手腳垂地,丈夫也有自承發覺小偷呼吸困難...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9-07 11:34:00話說 事後相驗已經知道這類屋主體型加上會壓制的 幾分鐘就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6-09-07 11:34:00正常人發現屋裡可能有壞人的反應是衝進去抓人嗎?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6-09-07 11:34:00目前看法律人的感覺就是讓他偷嘛 先裝孬再報警
作者:
look 2016-09-07 11:35:00Kenyun的想法真是很有趣......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9-07 11:35:00法官不是說了 防衛過當嗎? 看不懂中文?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6-09-07 11:35:00發現屋裡可能有人 自己旁邊有孕婦 衝出去PK是正常?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9-07 11:36:00印象中是發現在廁所啦 如果在大廳相堵就有得吵了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6-09-07 11:36:00這種只判2個月還緩刑很輕了 民事也還沒判 別急著罵
作者: oscar2004 (A-Hung) 2016-09-07 11:36:00
小偷自己不拍手認輸 怪誰
屋主身材武力當然衝啊~18歲以上能打贏他的男性不到1%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6-09-07 11:38:00內文有很難懂嗎? = =
這就很奇怪了,知道門後有人,旁邊又有孕婦然後他衝進去?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6-09-07 11:41:00所以我說屋主應該有必勝把握 不然怎敢主動求戰?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6-09-07 11:42:00夠腦補就會說小偷裝死 裝發黑 呵呵
作者:
iam0718 (999)
2016-09-07 11:45:00有時候覺得那些滿嘴說可教化的聖人也是腦補王
說奇怪的一定沒在練也沒什麼武力,被發現躲廁所表示竊賊弱不敢直接攻擊故推定廢,柏翰那種身材(2年來削瘦許多)背景當有穩贏之把握,衝真的不奇怪,你頂多只能說把孕婦留在現場很瞎但腎上腺素衝上還能期待他顧及這些嗎?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9-07 11:47:00所以衝了弄死小偷就得付出代價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6-09-07 11:47:00
事情已過去 不如思考以後家裡遇到小偷怎辦吧?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6-09-07 11:48:00只要不是偷你家,愛怎麼凹隨便扯<--這不也是在講自己?不然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09-07 11:48:00茂生教徒不會承認教主舉例超爛的啦XD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16-09-07 11:48:00為了保護孕妻最佳解就是讓他待她旁邊拍攝壓制畫面
我沒練武力啊只是覺得ㄧ方面說要保護孕妻ㄧ方面又直接衝進去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6-09-07 11:49:00乾脆廢了過當條款 還有看到現行犯直接打死 因為我不知道他
拜託 練過武的都很清楚 武術抵不過武器 如果小偷手上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6-09-07 11:49:00照某些鄉民的看法。請把刑法第23條但書直接修法刪除算了
作者:
zoonead (...)
2016-09-07 11:50:00推法官查證仔細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6-09-07 11:50:00拿法條給你叫法匠 阿腦補叫啥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6-09-07 11:51:00鬼島鄉民看到過街老鼠就是要給他斃命的概念
作者:
schopan (去)
2016-09-07 11:53:00所以屋主想戰 也知戰必勝 只是不知對方會死(也許)
作者: j68345517 (阿斗) 2016-09-07 11:53:00
推
都說他就是因其背景有穩贏想法,當下自然無法合理思考,若能豈會絞死竊賊
作者: scorpioman (阿桑看到都說帥) 2016-09-07 11:55:00
大家都不是當事人 都很會說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6-09-07 11:56:00有法盲覺得這樣的判刑叫做助竊賊之風
作者:
schopan (去)
2016-09-07 11:58:00我個人覺得當事人更會說
作者:
schopan (去)
2016-09-07 11:59:00今天如果竊賊不是把自己鎖在廁所 而是更過分的擋住大門沒打算放屋主走 一般人旁邊有孕婦 一定會選擇談判的方式 動手不一定贏 贏了也不一定佔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