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幾點事實:
1.網路上一直有人在散佈被害與加害人間是合意性交,是女方偷吃被男友撞見才改口性侵
。
2.工作小組未將被害人,證人,加害人隔離詢問,讓他們彼此對質,讓被告事前知道證人
證詞,有串供的機會
3.工作小組逼迫目擊者更改證詞,意圖將本案導向合意性侵
4.夏林清本人一再地對被害人表示,她就是偷吃,就是酒後亂性
這很明顯地已經構成刑法165條,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
,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之行為,檢察官可以主動分案調查了。
※ 引述《circlelee (深蹲不是扛了槓就蹲)》之銘言:
: 輔大性侵事件,讓我們看到受害者的無力與權力上位者的霸道、壓制
: 前前後後經歷一年多,夏從頭到尾都沒有任何認錯的道歉
: 一直不斷地吶喊、一直不斷地踩在受害者的地位上
: 大家也一直不斷地對夏林清施予憤怒性的情慾流動
: 仍然不為所動、仍然死不認錯。一直不斷地哭訴被受害者以及鄉民霸凌
: 甚至丟官也在所不惜,拿出輔大真、善、美、聖的校訓高喊、其冰心玉潔可比日月
: 真正的受害者,都沒像夏這樣像個小孩子整天吵鬧
: 真正的性侵犯也整天躲起來,不發一聲,還想偷偷復學被抓包吃癟
: 跟他以前在學校的所做所為,天差地遠。
: 聽說他以前在夏的課堂上向所有同學講自己又幹了幾個炮友
: 那個炮友還讓他不戴套中出,口沫橫飛、栩栩如生、洋洋得意自滿、不可一世
: 各位鄉民們,我們該怎麼辦?他兩人死不認錯。
: 這社會還有公理嗎?